新浪新闻客户端

黑龙江:建立“层级负责制”推进扫黑除恶

黑龙江:建立“层级负责制”推进扫黑除恶
2018年07月03日 07:04 检察日报正义网作者:韩兵
原标题:黑龙江:建立“层级负责制”推进扫黑除恶

  本报讯(记者韩兵)“扫黑除恶是持久战,全省检察机关一定坚决、准确、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切实为龙江人民营造幸福、安全的法治环境,为平安龙江建设作出检察贡献。”在黑龙江省检察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坤明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据了解,此次新闻发布会以“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为主题,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上下配合捕诉联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工作方案,并结合党和国家战略部署发出《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结合“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精准发力、持续深化,为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在组织领导上,该省检察机关建立起了检察长、分管院领导、责任部门、联络员“四级领导体系”和“层级负责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同时,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负责制斗争层级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