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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火墙”

构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火墙”
2018年07月09日 07:37 检察日报正义网作者:杨永浩 简洁
原标题:构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火墙”

  7月4日,北京市检察院发布《2017年度金融犯罪检察白皮书》。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该市检察机关以“专业平台”“专业工具”和“专业素质”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为抓手,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成功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一批重大、新型金融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检察机关金融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金融犯罪区域特征明显

  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姜淑珍告诉记者,2017年,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89件1342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20件1480人。

  以审查起诉案件为例,相较于2016年,2017年该市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数量增长4.33%,涉案人数增长20.03%。其中,非法集资案件呈现增长态势。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审查逮捕案件428件817人,审查起诉案件302件817人,案件数与2016年相比分别上升26.63%和40.47%。受理集资诈骗审查逮捕案件35件60人,审查起诉案件40件125人,案件数与2016年相比分别上升94.44%和14.29%。

  姜淑珍介绍说,金融犯罪案件区域分布相对集中,且体现区域特色。以审查起诉案件为例,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案发量最多的是拥有CBD等商务核心区的朝阳区,2017年朝阳区检察院受案200件,占全市案件的66.23%。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案发量最多的是拥有各大银行总部的西城区,2017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9件,占全市案件的30.36%。

  非法集资披上了虚拟货币、区块链的外衣

  “当前,打着‘互联网金融’等旗号的犯罪增多,迷惑性强、危害性大。”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王拓告诉记者,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也愈来愈大。此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目前很多非法集资案件采用集团化、跨区域、多层级的运作模式,涉案公司在短时间内制造一定数量的公司群,波及多个地区。这些公司实际控制在同一人手中,彼此关联,互相掩护,对投资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实施非法集资人员和被集资人员数量均巨大。

  “非法集资犯罪往往因为资金链难以为继,导致无法返还投资者本金及许诺利息。”王拓说,“案发后,追赃减损极其困难,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姜淑珍则告诉记者,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的证券犯罪案件主要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等。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巨大,非法获利金额高,且取证难度大。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利用信息优势的证券犯罪嫌疑人从以往的自我建仓操作逐步升级,多采取信息传递的方式,让他人进行实际交易,因此证券犯罪尤其是“老鼠仓”案件中共同犯罪多发。

  打造专业化团队提高办案质效

  “北京市检察机关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模式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为首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坚强保障。”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风险管理处处长郝刚对于检察机关防范金融风险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

  立足区位特征和实际需求,北京市检察院和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设立经济犯罪检察部,并内设金融犯罪办案组,在金融犯罪案件较为集中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西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设立金融犯罪检察部,其中证券期货案件由第二分院集中管辖;其他院视情况设立专门办案组。除了建立专业化机构,北京市检察机关还着力打造高精尖专业化办案团队。对办理金融类犯罪案件的专门人员,强化专项培训,并组织开展非法集资犯罪、信用卡诈骗犯罪、证券期货犯罪等类案调研,对金融风险防范及犯罪防治开展研究。

  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北京市检察机关还注重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尝试对符合条件的证券犯罪、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适用这一制度。如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杨某、张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时,充分释法说理,二人最后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且顺利追缴巨额非法所得及罚金;朝阳区检察院在办理部分非法集资案件时,针对参与行为轻、危害小、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督促退赔实现挽损,取得了良好成效。

  记者采访时还了解到,北京市检察机关针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等案件积极探索专业同步辅助审查机制,即针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技术人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全程随办案组介入案件办理,为检察官提供专业意见,解决技术难题。如东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数额特别巨大的非法集资案时,邀请6名专业技术人员进驻专案组,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和电子数据同步辅助审查共计189份,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1条,有效解决涉案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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