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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中心指派律师帮12名农民工讨回说法

法援中心指派律师帮12名农民工讨回说法
2018年08月06日 04:48 西安晚报
原标题:法援中心指派律师帮12名农民工讨回说法



  包工头徐某承揽了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的一项装饰工程,找到5名进城务工人员干活,随后由这5个人先后叫来了7名亲戚、老乡和好友。项目圆满完工,可是他们的工资却被一拖再拖,装饰公司与包工头都不愿付钱。12个农民工兄弟通过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打官司,在律师的帮助下厘清了法律关系,拿回了应得的工资。

  2014年年初,徐某在给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做项目经理期间,承包了公司的装饰工程。他陆续找到了瓦工刘某、涂料工李某甲、水工张某甲、木工熊某甲、电工青某给自己干活。刘某、李某甲、张某甲、熊某甲、青某都来自农村,为贴补家用,他们长期在外打工,有时忙了也就会叫上老乡、好友一起来干活。因人手不够,徐某让他们5个人再找些人来一块干活。刘某找来了也做瓦工的老乡姜某甲、姜某乙,李某甲叫来了儿子李某乙和老乡司某,张某甲叫来了弟弟张某乙,熊某甲叫来了弟弟熊某乙和侄子熊某丙。2014年春节前,装饰工程干完了,眼看着要过年,徐某只给12名农民工一部分工资让他们先回家过年。

  其余的工资啥时候能拿到手?在大家的要求下,徐某给他们分别打下了欠付工资的欠条,并答应过完年就把剩余的工资发了,12名农民工这才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去了。2014年春节过后,大家去找徐某要工资,但徐某却以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未给他结算工程款为由推脱。12名农民工只好分别再找地方打工。到了2015年春节前夕,大家发现徐某的电话打不通了。除夕当天,他们去徐某的家里找到了徐某。徐某说,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一直没有结算工程款,他没有钱给大家支付工资,并再次许诺第二年一定想办法给大家把剩余的工资发了。春节刚过完,徐某再次“失联”,有人去河南的工地上找过徐某,也有人在陕西的工地找过徐某,但都无功而返。眼看工资无法拿到,12名农民工集体向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联系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梁睿城律师办理此案。

  梁律师接到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联系了12名农民工,分批约他们见面。经过对案件情况的了解和对证据的认真核实,梁律师对案件的法律关系做出了初步判断。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2016年7月,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时,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和徐某都表示不愿意支付12名农民工的工资。徐某承认,12名农民工的确给他在工地上干过活,但是他认为他是代表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找农民工干活的,他们的工资应该由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支付。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则认为,农民工是徐某找来干活的,且工程已分包给了徐某,12人的工资和公司无关,应该由徐某支付。

  梁律师当庭提出,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明知徐某没有室内装饰的施工资质,却将室内装饰工程分包给了徐某,导致其和徐某之间的分包合同无效,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主观上存在过错。徐某和陕西某某装饰设计公司应该对欠付12名农民工的工资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12名农民工的劳务费,并承担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徐某承担。在法律判决面前,一拖再拖的徐某最终承担了责任,12名受援人终于领回了工资。     记者高雅      见习记者姚义芬  实习生张如音

农民工工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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