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10日讯(记者 万承源)因为经济纠纷,邱某残忍地将情人杀害分尸,尸块装了12袋后抛弃。更让人想不到是,他竟然返回情人住处,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遛起了狗。这一幕恰恰被情人的弟弟发现,引发怀疑……今天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罪。
从南京市人民检查院的起诉书中记者得知,邱某生于哈尔滨,今年56岁,目前居住在南京市江宁区。
徐某和情人高某合伙做些投资生意,事发前,他一直想要回自己的钱。2017年6月15日晚,邱某来到高某位于江宁的住处。
在这里,二人发生争吵,邱某使用千斤顶击打高某头部,致其死亡。
次日,邱某买来菜刀、剪刀、塑料袋、编织袋等工具,残忍地将高某的尸体肢解,分裹包装,装了12袋。
6月18日凌晨,邱某驾驶高某的轿车,将她的尸块运送至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一户外广告牌后面抛弃。
邱某被警方抓获后供述了自己杀人分尸的经过。
邱某称,他和高某在一起有七八年时间了,不过后来关系不如以前。杀害高某抛尸后,他还回去看过几次。
杀人后,为什么后来又返回高某的住处?
据邱某自己说,因为担心高某养的狗饿死,他为狗送了些吃的。他还像没事人一般,在小区里遛其了狗。
恰在这个时候,高某的弟弟碰见了他,高某弟弟质问他为什么会遛姐姐的狗。高某家人觉得邱某有问题,于是打电话质问高某到底在哪里。
高某已经被自己杀害,面对高某家人的追问,邱某却说因为自己在高某那里投资亏了50万元,要求拿钱放人。高某家人此时已经怀疑,坚持要先见到高某。邱某于是挂了电话。
记者了解到,就在案发前的两个月,徐某曾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于2017年4月被栖霞法院拘留十五日。
本案中,被害人高某的母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邱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4万元。
由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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