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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养犬要实名登记!贵州遵义出台最新管理办法,速戳→

热点 | 养犬要实名登记!贵州遵义出台最新管理办法,速戳→
2018年08月17日 14:09 政府网站
原标题:热点 | 养犬要实名登记!贵州遵义出台最新管理办法,速戳→


来源:多彩贵州网

记者:李远莉

  8月16日,记者从遵义市政府办获悉,近日遵义市出台《遵义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养犬需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办法》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用犬绳牵领犬只,犬绳长度在两米以内,在人群拥挤场所自觉收紧犬绳,犬只贴身携带。

  养犬管理分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城市建成区为严格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区域可以划定为严格管理区。

  《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用犬绳牵领犬只,犬绳长度在两米以内,在人群拥挤场所自觉收紧犬绳,犬只贴身携带;犬只佩戴犬牌;防止犬只吠叫和有攻击他人行为;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携带犬只与他人同乘公用电梯;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物。同时,经公安机关登记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应当拴养或圈养,实行专人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醒目警示标志。任何个人、单位、社会组织对不文明养犬和违规养犬的,有权进行批评、劝阻、举报和投诉。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登记受理、及时处置。

  《办法》指出,养犬管理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养犬管理领导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居(村)民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和环卫服务企业协助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和养犬纠纷调解、违法养犬行为制止等工作。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养犬登记、日常管理、狂犬捕杀、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查处等工作。养犬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

  该《办法》明确,养犬实行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公安机关应当对养犬登记申请及时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放《养犬登记卡》和犬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一律不得向养犬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饲养犬只必须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并取得免疫登记证。免疫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对犬只再次进行免疫。

  该《办法》还就犬只收容和救助、法律责任等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辖区公安机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处罚。因违规饲养或管理不善,致使犬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死亡、财产损害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饲养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贵州养犬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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