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湾1名警员性侵报案女子欲赔钱私了 获刑4年半
中新网8月20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蔡姓男子3年前担任新北市警察局秀山派出所警员时,受理1名年轻女子举报毒品案件后,他以“查案”为借口,到女子住处实施性侵,事后企图付100万元新台币私下和解。近日,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判处蔡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定案。
据了解,已婚育有1子的蔡某2015年5月6日接到被害女子举报他人吸毒,当晚就利用她留下的个人信息与她聊天。隔天凌晨,他又借故到她的住处聊天,宣称“闻到毒味”,怀疑她吸毒,实施性侵。
案发后,被害女子在台湾警界友人陪同下到警局报案。蔡某坦承性侵行为并向她道歉,还签下调解书,赔偿对方100万元新台币。
检方侦办期间,被害女子因屡传不到,全案一度获不起诉,后经再议发回,检方才将蔡某起诉。
之后,台北地方法院将蔡某判刑4年6个月。蔡某提出上诉,要求轻判并给予缓刑。
台湾地区“最高法院”认为,蔡某与被害女子签订和解书时已承认性侵对方,再加上证人证词,认定蔡某犯罪行为明确,故判刑4年6个月,驳回上诉定案。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三沙首任市委书记肖杰升副部后再调整
- 【 军事 】 出鞘:解放军如何迅速打赢台北城市巷...
- 【 财经 】 生娃罚款不生交钱 这道选择题我不会做
- 【 体育 】 英超-爆冷!卢卡库博格巴进球 曼联2-...
- 【 娱乐 】 2018亚洲新歌榜张杰寄语火箭少女成员
- 【 科技 】 金融创新另一面:起底春晓资本腾挪术
- 【 教育 】 怕上幼儿园跟不上 这个妈妈给娃报了5...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