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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法大数据报告:网约车案发率远低于传统出租车

最高法司法大数据报告:网约车案发率远低于传统出租车
2018年09月21日 19:05 中国之声
原标题:最高法司法大数据报告:网约车案发率远低于传统出租车

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俊慧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对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刑事一审审结案件的数据进行统计,首先对提供服务中犯罪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网约车发案率远低于传统的出租车。

划重点

传统出租车司机万人案发率为0.627,网络约车司机万人案发率为0.048 。

李俊慧说,2017年网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048,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网络约车司机包括顺风车司机和官方认定的网络约车司机。其中,77.78%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而同期同种情形下,被告人为传统出租车司机的案件量为170多件,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627,其中,46.26%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

网约车司机多发故意伤害罪;传统出租车司机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占比高。

李俊慧指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近四成是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占16.67%,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合计也是16.67%。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近三成是故意伤害罪27.4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占16%,交通肇事罪占14.29%,盗窃罪占9.14%,危险驾驶罪占8%,强奸罪6.86%。

犯罪诱因:传统出租车司机司乘合谋占比高;网络约车司机多因口角。

李俊慧说,数据分析显示,在服务过程中,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多为司乘合谋犯罪,司机提供运载工具,占比三成,而网络约车司机犯罪案件多为司机与乘客或他人发生口角,占比四成。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两类司机与乘客发生口角的首要原因为车费,其中,网络约车司机涉案占比更高。在网络约车司机犯罪案件中,行车路线和迟到引发口角分别位居第二、第三原因。在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中,因琐事和拒载引发口角位居第二、第三原因。

注:此处内圈为传统出租车司机,外圈为网络约车司机。

数据分析同时提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61.11%的案件为临时起意,而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这个比例是49.71%。李俊慧说,这说明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有预谋的比重略高于临时起意。

犯罪地点多为车内,高峰时段为夜间。

数据显示,在受害者为乘客的犯罪案件中,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地点中,车内占比最高,占比45.68%。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地点中,起止点沿线地点占比最高,占比57.14%。夜间是案件高发时段。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时间段为夜间的占比50%。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时间段为夜间的占比29.71%。

李俊慧说,这说明夜间无论对网约车出行方式还是传统出租车出行方式,都对乘客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网约车,私密性比传统出租车更加明显,因此需要不断提高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和意识,提升乘客出行的安全保障能力。

网约车案件中暂无醉酒情节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供服务过程中,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15.43%的案件中有醉酒情节。乘客醉酒占比51.85%,司机醉酒占比48.15%。

李俊慧介绍说,特别是在传统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的案件中,有醉酒情节的占比20.99%,其中乘客醉酒占比83.35%,司机醉酒占比16.65%。数据同时提示,网络约车司机案件中暂无醉酒情节。

传统出租车司机有前科记录的虽然多于网络约车司机,但侵害乘客案件中有犯罪前科的占比较网约车司机低7个百分点。

在司机侵害乘客案件中,传统出租车司机案发时年龄较网络约车司机明显偏高,有前科记录多于网络约车司机。

不过李俊慧指出,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中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占比6.18%,其中,侵害乘客的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司机占比7.32%。网络约车司机犯罪案件中,这两个比例分别是11.11%,和14.29%,都比传统出租车高。

李俊慧特别强调,这些数据提示相关部门和相关平台运营企业,确实需要加强从业司机背景筛查,严格落实营运准入许可规定,以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记者:孙莹

数据和图表来源:《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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