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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11部门:加快培育家庭农场 纳入种养大户、专业大户

中国发布丨11部门:加快培育家庭农场 纳入种养大户、专业大户
2019年09月10日 15:24 中国网作者:赵晓雯
原标题:中国发布丨11部门:加快培育家庭农场 纳入种养大户、专业大户

中国网9月10日讯 据农业农村部消息,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意见》明确,到2020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意见》提出,要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引导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合作经营。

鼓励家庭农场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自建或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共建集中育秧、仓储、烘干、晾晒以及保鲜库、冷链运输、农机库棚、畜禽养殖等农业设施;健全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强化用地保障,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建设仓储、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支持;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政策;加强金融保险服务,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试点;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探索适合家庭农场的社会保障政策。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地,《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并部署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快家庭农场立法进程,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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