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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失控撞死两人 逆行摩托车手被判主责

面包车失控撞死两人 逆行摩托车手被判主责
2019年12月17日 22:49 扬子晚报网

  原标题:面包车失控撞死两人 摩托车并没有碰到,车手为何被判主责

  扬子晚报网12月17日讯 (通讯员 王树华 葛明才 记者 王国柱) 一辆正常行驶的面包车,为避让一辆“穿越”道路中间绿化隔离带、逆行的摩托车方向失控,一头撞向路边正在进行螃蟹交易的两个人,致两人死亡,摩托手逃逸。尽管并没有直接接触,但当地警方还是认定,摩托车手、今年68岁的童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12月17日,童某被兴化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故发生后,童某驶离现场。事故发生后,童某驶离现场。

  据兴化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介绍,10月10日下午4时,兴化大邹镇童某,驾驶大阳牌二轮摩托车从兴化城某小区出发回家。当沿23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兴东镇某加油站附近路段时,他感觉雨下得有点大,意欲返回兴化城区儿子居住的某小区。童某开至允许掉头的路段再回头,而是就地掉转车头,逆行一段路程后,抄近路“穿越”中间的绿化隔离带至对面道路上逆行。

  这时,驾驶一辆面包车的王某猝不及防,迅速采取制动措施,一头冲向路边进行螃蟹生意临时搭建的遮阳篷,致一男一女2人被撞。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面包车最终开进了路基下面的一水沟里。事故发生后,王某向110、120报了警,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施救,而摩托车车主童某只在现场停留了20秒钟的时间,就直接由南向北逆向行驶,逃离了现场。

  在现场勘查结束后,为了尽快找到童某,民警沿231省道,一路排查该摩托车通过路段的相关监控录像,依据时间、距离进行推算,根据人与车的相关特征,顺滕摸瓜、循线追踪,于当天晚间通过监控显示的车牌号,查找到了当事人童某。通过警务平台,民警得知该二轮摩托车未购买相应的保险、已达到报废标准,不能年检,且当事人尚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属无证驾驶。

  民警连夜对其依法传唤,进行突击询问。

  询问过程中,童某说,自己的车子与王某的车子并没有发生接触,所以,自始至终认为本人及驾驶的摩托车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关系。根据童某违法事实,11月7日,兴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为,童某尽管没有与面包车直接接触 ,但其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在道路中间违规掉头逆行,与王某发生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联,因此认定其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童某对兴化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出复议。12月9日,泰州交警支队经裁定,维持原认定。12月17日,童某被兴化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童某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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