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为“.联通”“.UNICOM”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批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为“.联通”“.UNICOM”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批复
2020年01月01日 09:32 工信部网站
原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为“.联通”“.UNICOM”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批复

工信部信管函〔2019〕416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为“.联通”“.UNICOM”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申请收悉。根据《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成为“.联通”“.UNICOM”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联通”“.UNICOM”顶级域。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我部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公平、合理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保障服务质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

三、你公司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联通”“.UNICOM”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选择电信管理机构批准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域名注册服务活动;建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和注册服务代理机构备案机制,规范“.联通”“.UNICOM”域名注册服务活动;严格落实域名实名注册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域名注册用户、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监督,不断提高域名运行、维护、管理、服务质量。

四、你公司应配置必要的网络和通信应急设备,制定切实有效的网络通信保障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设立、配备专职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与保障措施,服从我部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并遵守相应的管理要求。

五、你公司应向公众提供域名注册信息的公共查询服务;记录、保存域名注册者信息,按要求向我部提供域名注册实名信息,并配合我部相关检查工作。

六、你公司应当设立用户投诉受理热线或采取其他措施,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一月度用户投诉和争议处理情况书面报送我部。

七、你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联通”“.UNICOM”前一季度的域名注册数量、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行情况等信息报送我部(传真:010-66037097;电子邮箱domain@miit.gov.cn)。

八、此批复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此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2月17日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