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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武冈市农村通组道路实现“全覆盖”(图)

[湖南]武冈市农村通组道路实现“全覆盖”(图)
2020年03月03日 08:30 交通运输部网站
原标题:[湖南]武冈市农村通组道路实现“全覆盖”(图)

  近年来,武冈市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65号)文件精神,强力推进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硬化村组道路2328.5公里,现全市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院落100%实现通畅,实现全市通组道路“全覆盖”。其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机构,压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武冈市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市成立以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为指挥长,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为确保圆满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市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对交通主管部门和乡镇年度绩效文明考核范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乡镇合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实效。

路通山村

  二、精准对标,科学谋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工作,2018年初就专题调度贫困村道路建设工作并部署全面排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路的文件要求,年初集中抽调30名工程技术人员,分6组对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进行数据采集,严格对标,做到标准明确、底数清楚,确保所有自然村道路应建尽建,减少群众因盲目攀比产生的矛盾,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同时,将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和矛盾调处责任压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到早谋划早准备,为我市扶贫道路建设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大甸镇栗山村村组道路

  三、资金到位,使用精准。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65号)文件要求,优先保障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建设资金,并制订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帐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同时,主动申请财政、审计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截留、侵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真正把脱贫建设资金用到刀刃上。

  四、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为确保贫困村道路建设质量,严格落实“六项制度”。全市制定了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指挥长负责制、质量监理制、廉政责任制和安全施工责任制等六项制度,所有工程都在纪检、审计、发改等部门监督下实行公开招投标或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各级工程管理人员不准搞合同规定以外的指定分包和采购,不准介绍施工队伍,不准推销建筑材料,杜绝人情工程、面子工程和腐败工程。

  五、强化监督、严控质量。为抓好自然村通水泥路质量监管工作,我市采取市、乡、村三级联合监督的模式,即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抓质量监管工作;引进社会专业机构进行质量监管把关;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贫困户代表、党员代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做好这一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项目实施时选派责任性强的党员组长代表、贫困户代表2-3名进行义务监督。同时,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均纳入到了“七公开”范围,公开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数额、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建设资金使用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我市村组道路建设质量。

村村相连--致富路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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