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乡四人组”之“老贼”落网了!
扬子晚报网5月14日讯(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袁青青 苗龙)“猴子、小二子他们都进去了,我天天寝食难安,加上你们经常去我家做工作,我就来自首了。”5月9日,一名男子走进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房山派出所表示要自首,民警经核查,原来该男子正是3月20日抓获的“老乡盗窃四人组”中唯一没有落网的“老贼”李某(男,48岁,石湖乡人)。
犯罪嫌疑人李某接受询问。
2019年11月以来,东海县公安局连续接到辖区群众丢失车辆的报警电话,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刑警大队配合各基层派出所全力侦查,尽早破案。刑警大队经过连日来调查取证及分析研判,初步获取了几名犯罪嫌疑人的线索。3月9日下午,刑警大队联合房山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在石湖乡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猴子”汤某(男,23岁,石湖乡人),“小二子”张甲(男,27岁,石湖乡人),“大哥”张乙(男,31岁,石湖乡人)抓获。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伙同“老贼”李某流窜到东海县白塔镇、安峰镇等地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结伙作案17起。随后,办案民警在对“老贼”李某实施抓捕时,发现其不在家中。
“为了让李某早日落网,我们多次到他家中,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9日,李某主动到房山派出所投案自首。李某交代,他和张甲是2017年在某监狱时认识的,因为是老乡所以二人一直处得比较好。“后来张甲先出狱,我是在2019年12月29日出狱的,我出狱之后就在家了,后来知道我出来了,张甲当天就来见我了。”之后二人找到老乡汤某和张乙,张甲、汤某和张乙负责到东海县各乡镇实施盗窃,李某负责销赃,有时李某自己也会参与盗窃。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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