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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4楼扔手机扔平板电脑扔水果刀,就算没伤到人也要被判刑!

从14楼扔手机扔平板电脑扔水果刀,就算没伤到人也要被判刑!
2020年12月11日 17:06 央视

  原标题:从14楼扔手机扔平板电脑扔水果刀,就算没伤到人也要被判刑!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砸了以后

  把那个平板电脑从楼上往下扔

  下面没人啊

  有人的话就把人砸死了

  

  “真的是吓坏了。”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吴师傅仍然心有余悸。尽管那天并未有人受伤,但一提到那把从14楼扔出窗外的水果刀,吴师傅还是有些后怕。

  

  高空扔刀扔手机扔平板电脑

  2019年8月1日,吴师傅接到开锁公司的派单电话,之后他赶到上海市闵行区的某小区。要求开锁的是男子蒋某,他称自己因出门匆忙就忘拿钥匙。虽是客户的要求,但吴师傅也留了个心眼,打算等门打开后再确认男子的身份。可是吴师傅刚撬开门,蒋某就直接冲进屋内。屋内只有一对老夫妇,蒋某直接和这对夫妇争吵起来。通过他们的对话,吴师傅才明白这是儿子与父母发生矛盾了。

  另一边,蒋某似乎是生气父母冷淡的态度,他找了根棒球棍开始打砸家中的电器。他先是砸了电视机、微波炉等物品,随后又打破房内的窗户。破裂的玻璃散落在房间里,家中一片狼藉,而蒋某母亲只能在一旁掩面哭泣。

  

  吴师傅赶忙上前阻止,但蒋某完全不听劝阻除了打砸屋里的电器,他还将水果刀、手机、平板电脑等物品从14楼扔出窗外。事后,蒋某辩解自己高空抛物的原因。他说当时自己在气头上,为了发泄怒火才扔东西的。蒋某还强调自己之所以扔出窗外,是为了不砸到父母身上。

  

  所幸的是蒋某从高空抛掷的物品并没有砸在行人的头上。事后,稍作冷静的蒋某或许是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打电话报了警。

  

  打砸高空抛物 只为泄愤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当警方询问具体原因时,蒋某对民警吐露出自己对父母的不满。原来,蒋某自高中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曾多次管父母要钱,父母很不满他这种啃老的行为。因为要钱,蒋某与父母多次发生冲突,甚至殴打父母。

  

  2019年3月,蒋某找父母要钱却遭到拒绝,他一气之下搬进外公外婆用来出租的房子,而这个房子的出租费也成为这个案件的导火索。蒋某说,这个房屋的出租费一直是打到外婆的卡上,但他发现母亲私自拿走了存有房租的卡。对于蒋某的质问,蒋某父母否认他们拿过这卡,再加上儿子多次与他们发生冲突,蒋某父母决定将房屋门锁换成新锁。

  8月1日,蒋某再次找父母要钱,开门时却发现门锁被换掉了。于是,蒋某找开锁人员撬开门锁,进屋后却发现父母都在家,这让他火冒三丈。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的蒋某二话不说就抄起棒球棍对着家里打砸。之后蒋某觉得还不解气,于是他从14楼的窗户向外扔了水果刀、平板电脑等物品。

  

  因为发泄心中的怒火,蒋某就随意高空抛物,而他也将为其行为付出代价。2019年8月2日,蒋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11月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1月2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苹果改变女婴一生

  蒋某的高空抛物行为并没有伤害到行人,但有人却因高空坠落的一颗苹果砸碎了一个幸福家庭的梦。

  短短两天里,仅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化名)已经做过两次开颅手术了。虽然凡凡的命是被保住了,但医生告诉凡凡母亲龙女士,凡凡这辈子很有可能无法独立行走了。而凡凡所经历的这些苦难,源自一颗从24楼坠落的苹果。

  

  2018年3月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的某小区,凡凡被一颗从高空坠落的苹果砸中头部,随后不省人事。经过治疗,凡凡被诊断出颅骨骨折、脑实质损伤等症状。就在凡凡经受着生命考验的同时,寻找肇事者也成为另一个焦点。当地公安通过DNA检测结果将肇事者锁定在24楼的一名11岁女童奇奇(化名)身上。据奇奇说,当天自己随手将苹果扔到阳台的狗食盆子里,但没想到的是苹果弹出了阳台栅栏的间隙并掉了下去。

  之后凡凡父母将奇奇及其监护人告上了法庭,随后又向法院申请追加了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为共同被告。经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肇事者女孩监护人赔偿185万余元,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需担责。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凡凡监护人已经提起上诉。

  

  凡凡这样的案例并不是个例,一段时间以来,从天而降的苹果、烟头、手机甚至是刀具,各种“飞来横祸”的新闻都层出不穷,这引发了人们的焦虑。到底该如何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提出16条有效措施。其中,对于故意抛物情形严重的最高可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2021年1月1日,施行后的《民法典》也对高空抛物的相关内容作出补充和完善。

  高空抛物、坠物这类现象频发,而法律条文的进一步完善则释放出这样的信号:法律绝不会让一个有罪者逃脱惩罚,也不会让一个被害人忍受“飞来横祸”的痛苦!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从民事侵权到刑事犯罪,如何解读《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坠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出台?

  A:这几年这种案件时常发生,以往我们对高空抛物是按照侵权来处理,这就造成伤害了才去负法律责任,而且负的法律责任是赔偿。那么也有案件是说高空抛物,但是谁抛的没有找到,过去则是要全楼负责的。在实践中是按民事来处理,不按刑事处理,这种做法是过于容忍高空抛物伤人的人,所以立法正在做出改变。任何人从高空上扔东西都要被定罪,即使下边行人很少或者几乎没有行人也要定罪,除非所抛的物品本身称不上能够危害公众生命健康的程度。因此这个《意见》出台的很及时,统一了认识,肯定了一些地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做法,这对维护公共安全是非常有价值的。

  Q:《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相应内容作出了补充完善,它与此前的法律条文相比有哪些变化?

  A:原来《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只涉及到一个民事责任的处理,现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在原来民事责任的基础上再深入。具体表现为要求物业公司来承担安保义务,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就会有积极主动性查明加害人是谁在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里,还专门提到了公安等机关的这种(介入),它能够利用手上的公共资源来解决这里面的很多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它其实是当作一个刑事案件或者一个刑侦案件来处理的,所以说《民法典》在这一点上非常值得肯定。《民法典》解决了此类案件的纠纷并及时惩戒加害人,从而减少未来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编辑 | 邹   洁(实习)

  维护 | 黎   意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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