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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意见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意见的通告
2021年05月15日 13:27 政府网站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意见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加快建立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规划》予以通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日期: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2日,共30日。

  二、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馈。

  

  联系人:崔振军 张美凤

  

  联系电话:(0471)4215816 4215807 4213905(传真)

  

  电子邮箱:nmgkjghj@163.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808房间国土空间规划局

  2021年5月1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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