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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延押陈水扁三个月(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20:42  环球时报

  

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延押陈水扁三个月(图)

  19日,陈水扁下车前往高院羁押庭。

  环球网19日消息,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提讯陈水扁开移审羁押庭,裁定陈水扁继续羁押。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家族“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4大案,台湾高院6月11日二审判陈水扁夫妇20年,被告与特侦组事后都提上诉,高院今天将卷证送“最高法院”。因“最高法院”不就事实审开庭,三审是否要接续羁押被告,由二审合议庭开庭。

  经过约2小时庭讯后,合议庭以陈水扁家瑞士资产达2242.5万美元,虽已汇回1152万多美元,仍有巨资可供陈水扁逃亡之用,加上扁曾任台当局领导人,应较一般人更熟悉潜逃管道,自今天全案移审“最高法院”起,接续羁押,但全案“最高法院”审理期间,控、辩双方仍可随时向合议庭陈报意见。陈水扁庭讯后还押台北看守所。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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