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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六旬妇滚粥泼丈夫下体遭索赔 疑其搞外遇(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14:52  国际在线 微博

  

香港六旬妇滚粥泼丈夫下体遭索赔疑其搞外遇(图)

  遭滚粥淋下体的梁耀元向失明妻索赔。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人民网2月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60岁失明妇缪翠芬3年前以滚粥淋丈夫下体,因伤人罪被判囚2年后,再遭前夫入禀索偿逾80万元,她昨在区域法院辩称前夫声称下体重创留下疤痕,却能极速地与另一女子生仔,显见他“大话连篇”,更形容自己“只是一只给钱他花的鸡”。法官将案件押后作书面裁决。

  现年58岁的原告梁耀元任职的士司机,缪则在的士台工作,因而结下情缘。梁昨向法庭呈上伤势照片,并讲解下体及臀部的伤势,从前夫向法庭呈交的伤势报告显示,其下体及臀部并无任何疤痕,只是皮肤稍红。

  梁指被滚粥灼伤的皮肤凹凸不平及变粗糙,不能长时间坐在车内,每2小时要休息15分钟,影响生计,伤势又影响步行,每次复诊都要乘的士,每月交通费都花上3千多元。

  缪翠芬反驳指自己失明,怎可对准其下体淋泼,又称皮肤变粗糙只是主观感觉,如果他受重创,又怎能极速和另一女子生孩子。缪续指,任何职业司机都不能长时间坐在车上,每2小时休息15分钟是很正常行为。缪反指他康复后某日与一名女子食饭,4日后即与对方上床,他不但破坏别人家庭,更破坏自己家庭。

  缪又指责丈夫当初誓言会照顾其一生一世,但待她入狱后,却向其发律师信要索偿82万元,其实她才是“在精神上受到莫大折磨”。

  主审暂委法官陈玉芬表示,是次并非处理2人18年来的恩怨情仇,亦不是处理一宗刑事审讯,本案只是针对赔偿的数额。最后将案件押后作书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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