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图为:李舒舒在病床上看到有关自己见义勇为的报道,很开心
7月初,湛江籍打工女孩李舒舒在佛山探望朋友时,为救女童雯雯,自己的腿被货车轧断,引发媒体关注。网民称其“最美打工妹”。近日,交警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李舒舒“为了制止雯雯横过马路,实施了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应当对自己遭受的损害承担25%的责任。一时间,广东市民议论纷纷,一些人认为这份认定书没有充分考虑李舒舒见义勇为的事实。
[舍身救人]
危急关头推开女童 自己腿被轧断
今年六月底,16岁的湛江女孩李舒舒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探望一位在渔湘楼担任大厨的朋友。7月2日中午,李舒舒带着渔湘楼店主1岁11个月大的女儿曾思雯去买糖。据渔湘楼店员和附近士多店老板称,当时李舒舒和小雯雯站在门口,两人相隔1米多,渔湘楼门口还停着一辆小轿车,小雯雯突然跑出公路,一辆货车刚好从路口快速转入,一眨眼就到了她们眼前。李舒舒几乎没有思考,把小雯雯推开2米多。但货车的急刹依然阻止不了疾驰的惯性,车轮碾碎了李舒舒的右脚,再重重压过小雯雯的双腿。
李舒舒舍身救女童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网民赞李舒舒“最美打工妹”。广东省妇联主席温兰子曾专程赶到佛山看望她,并送去3万元慰问金,称赞她“你的思想和行为像鲜花一样美丽”。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看到报道后,批示“人间有大爱”,并要求对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予以表彰宣传。顺德区还为李舒舒申报了见义勇为奖。
面对前来探视自己的各级领导,李舒舒第一句话就问:“雯雯的情况怎样?”当得知小雯雯伤情严重时,她低下头,说自己很内疚,“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救到她。”李舒舒还将腾讯基金赠予的5万元全部转赠小雯雯,用于疗伤。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手足整形外科医生许祺琨说,他对李舒舒印象特别深。“她躺在病床上,双脚都是血,还让我们先救和她一同入院的女童。每天早上,李舒舒看到医生来查房,第一件事就是问雯雯怎么样了。”
曾有网民认为,李舒舒将曾思雯带出去玩,双双遭遇交通事故,是由于李舒舒“照顾不周”,应当承担责任。曾思雯的父亲曾小平表示,“这起车祸完全是意外,我不但不会追究李舒舒的责任,还要感谢她。如果没有李舒舒,货车就会直接碾过我女儿的头,而不是她的腿。”
[责任认定]
“最美打工妹”救人行为妨碍交通
7月4日,乐从镇政府发出关于此事的通报。通报称“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即展开事故调查,酒精测试显示肇事司机没有饮酒。”
8月1日,顺德区交警终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份认定书将事故责任一分为二:
对于曾思雯的受伤,肇事车主曾某某应负50%的责任,违章停车车主陈某应承担25%的责任,曾思雯本人应承担25%的责任;
对于李舒舒的受伤,肇事车主曾某某应承担50%的责任,违章停车车主陈某应承担25%的责任,李舒舒本人应承担25%的责任。
交警认为,曾思雯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其过错是造成本人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李舒舒为了制止雯雯横过马路,实施了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按照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其过错是造成其本人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关于违章停车车主陈某,交警部门称,当时陈某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横停在康德路上,由于车身较长,车尾伸出路面约1米左右。货车开过来时,被陈某的车挡了视线,没有及时发现李舒舒和曾思雯,这才导致事故。
[市民议论]
横出马路是为救人 本身没责任
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在广东市民中引起很多议论。
有市民表示,李舒舒横出马路,目的是为了救人。如果没有肇事车突然冲出即将撞倒小思雯这一事实,李舒舒不会受伤,她不应该对这起事故负责。“责任认定除了要尊重事实,还要考虑其他方面因素。比如,打伤人是违法的,但在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前提下,将对方打伤则属于正当防卫。”市民王先生说,“李舒舒舍身救人却要遭受处罚,不应该。”
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勇儒却认为,每一名见义勇为者都要为自己受伤承担一定责任。这种说法并不是不讲人情,假如每个市民都不计后果地进行见义勇为,可能会从另一方面鼓励莽撞行为,导致更大损失。不过,李舒舒的行为虽然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要承担责任,但她的行为又符合见义勇为的条件,得到了应有的奖励。
[伤者现状]
康复较快 见义勇为称号未撤销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李舒舒见义勇为的称号并未撤销。由于曾思雯和李舒舒均未出院,相关费用赔偿问题也暂未落实。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康德路路口处,发现这里已设立警示牌,禁止载重量1.25吨以上的车辆通行;原本坑坑洼洼的康德路也被修补一新。但不到10分钟,仍有五六辆大货车飞驰而过。
在路口处的渔湘楼饭店,记者见到了曾思雯的爸爸曾小平,他说,每次大货车经过路口,饭桌就会被震得“咚咚”响,女儿和舒舒出事后,自己最怕的就是听到这种声音。“这一带有很多小孩,路又很窄,路口设立限行标志后,还是有一些司机在这一带乱闯。”
目前,曾思雯仍在广州治疗,经过医生全力抢救,已无须截肢,不过左脚被切掉了两个指头。如果恢复得好,待曾思雯5岁后,在鞋子里装上假肢,就能和正常人差不多了。
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李舒舒康复得也不错,她过两天就要进行第一次手术,由于伤口感染得厉害,她不得不切掉一个脚趾。 (据《广州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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