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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小勇摄影报道:“法院对我的判决太重了,我要申请法律援助……”8月1日,省女子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援助申请,反映该监狱有两名服刑人员认为法院“量刑过重”,不服从管教。省法律援助中心立即选派资深律师进监,为服刑人员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律师耐心倾听服刑人员陈述
女犯狱内申请法援
孙某、姜某是省女子监狱的服刑人员,因犯抢夺罪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2个月和11年零6个月。她们以量刑过重或无罪为由,多次对判决提出异议,不能安心改造。
听说服刑人员可以在狱内申请法律援助时,孙某和姜某向管教民警提出了申请,想请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
8月1日,省女子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援助申请,立即反馈到省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当即选派一名资深律师前往监所。
律师分别为两名服刑人员详细解释了抢夺罪和诈骗罪的定义、构成要件及其刑罚责任,并针对孙某、姜某的各自情况,阐述了主犯与从犯、累犯(惯犯)、是否认罪并积极退赃的刑事责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解答,不仅使孙某、姜某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更明白了法院量刑的法律依据。
“我家里穷,加上自己不懂法,庭审时没有请辩护律师,害怕判决不公。今天能得到耐心细致的解答,解开了困扰我许久的思想疙瘩,我以后一定调整心态,安心改造。”孙某表示。
“一对一”法援进高墙
为解决服刑人员和劳教学员打官司难的问题,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加强监所法援工作,以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方式,将援助之手伸进了大墙内。
据介绍,法律援助工作站由监管场所的干警担任联络员,负责收集在押人员的法律援助需求,分类梳理并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交给各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省法援中心根据监所法律援助的特点,结合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不定期地到监狱开展一系列“普及性”、“专题性”、“时段性”以及“一对一”的法律援助宣传、咨询、受案等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在押人员,通过指派律师或安排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无偿的代理和辩护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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