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在并召开 本网记者 张鑫/摄
山西新闻网8月7日讯(记者 张鑫)今天上午,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在并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的会议精神,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袁纯清在省检察院视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省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对全省检查工作的重要批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在会议上讲话 本网记者 张鑫/摄
杨司在会上指出,刑诉法的修改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涉及刑事诉讼全过程,刑诉法的修改对检察院的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他要求要提高认识、迎接挑战。修改后刑诉法一方面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更好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另一方面,这次修改突出强调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强化了当事人、辩护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诉讼权利,对检察机关原有的执法理念与办案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各级检察机关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工作中行动起来,确保修改后刑诉法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明确重点,全面把握8个方面的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写进刑诉法,并且体现在刑诉法各个章节中。二是完善了证据种类,规定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制度,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的证明责任明显加重。三是对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5种强制措施都作了修改。四是扩大了律师的辩护权利,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变数和难度加大。五是确立了重大案件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对侦查措施的法治化要求更高。六是扩大了简易程序和二审开庭的适用范围,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确立了庭前会议制度。七是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进行同步监督,完善了法律监督体系。八是新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违法所得没收、强制医疗等4项特别程序。全省检察长门要准确把握这8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牢固树立“五个意识”, 努力做到“六个并重”。
牢固树立七种意识,确保修改后刑诉法全面正确实施。刑诉法的修改对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的挑战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要牢固树立人权意识。修改后的刑诉法有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重大意义。这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还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重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还要重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二是要牢固树立合法意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一切执法办案活动都要符合法律规定,都要严格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真正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合法。三是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和非法证据排除意识。证据是诉讼的核心和基石。修改后刑诉法对收集、审查证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于重大刑事案件要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确保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四是要牢固树立同步录音录像意识。修改后刑诉法明确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执行这项制度的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全程、全面、全部”的要求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从明年1月1日起,没有移送的,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原则上不予受理。五是要牢固树立保障律师合法权利的意识。律师是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力量。各级检察机关今后要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为律师的依法履职提供便利的条件。六是要牢固树立依法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意识。这次刑诉法特别修改、赋予了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因此,对于技术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要严格审批、依法使用。七是要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修改后刑诉法特别对涉罪未成年人规定了一系列特别保护措施。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落实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全过程,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杨司最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全国检察长座谈会议的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着重把修改后的刑诉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认真执行好、落实好、修改后刑诉法的宣传部署工作。鼓足干劲,奋勇争先,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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