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法庭达成调解后,毕某从医院聘请的保姆手中接回女儿
本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关国祥
在医院产下一女婴后,以院方医护失职为由将女儿弃于就产的武汉仁爱医院(本报去年5月14日报道)。截至昨日,无奈的医院已将婴儿抚养至1岁9个月,在经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后,院方只好将婴儿父母告上法庭请求送其回家,硚口区法院开庭审理此纠纷,耐心主持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年轻的父亲将女儿从医院接回家中。
医院诉委屈:先救人后收费,却遭患者“弃婴”
据此次主动提起诉讼的武汉仁爱医院代理人称,2010年11月10日下午3时,孙女士到医院生产。此前,她曾辗转另两家医院门诊,因无钱交足5000元住院费被拒。仁爱医院仅收下其500元押金后,对她作剖腹产手术产下一女婴,女婴重仅2120克,“阿氏评分”较低(注:判断新生儿出生后有无窒息及窒息程度),经抢救后呼吸心跳恢复正常,后送至同济医院治疗。
11月19日,女婴康复出院被接回仁爱医院,但孙女士再不肯将婴儿接回家。
医院副院长张晓健直叹孩子“可怜”:“丽丽(化名)这伢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呆在医院,由医护人员帮着养到至今。”在这一年半多时间里,院方共为孩子请了四任保姆,第四任保姆每月工资1500元,医院在这个伢身上花了七八万元。
丈夫称无奈:女儿回不了家,我们心里也难受
昨日,产妇孙女士的丈夫作为代理人应诉。这位年轻的父亲说,妻子可能因此患上忧郁症,不愿出庭。
毕某回顾“弃婴”始末:医院当年接生后,将女儿转至同济医院抢救,并未告知妻子和家属,“我回家取钱补交费用赶到医院时才被告知孩子转到了同济,到同济后医生说女儿因窒息过久,可能留下脑瘫等后遗症”。
毕某说,看到同济医院出院病历关于后遗症的字样,很是忧心,“谁不想养个健康的宝宝?”他告诉记者,作为父母绝非狠心弃女儿于医院不管,而是医院方对婴儿窒息情况不肯给任何说法。“我们两口子时常到医院看女儿,看着亲生骨肉却不能带她回家,我们心里也难受……”毕某说。
法官主持调解医院养了一年半的女婴回家
昨日庭审伊始并不顺利。作为原告的院方出示司法鉴定书,上写“结合法医学检查,综合分析认为,丽丽无脑瘫、无新生儿窒息后遗症表现,目前一般情况尚好。”鉴定意见称医院方在孩子出生诊疗中存在告知不全面的过错,但此过错与新生儿窒息无因果关系。但毕某不认可此鉴定,要求重新换部门鉴定。
法官主持双方调解,毕某坚持要院方给付精神抚慰金,并对女儿将来可能涉及的后遗症写下一纸承诺,院方表示难以接受。
经两个小时艰难谈判,仁爱医院与孙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将女儿接回家抚养,医院一次性给付5万元帮扶费,若今后确有损害后果,此款将从总赔款中扣除;院方放弃对医疗费、婴儿生活费等诉请。
中午12时26分,毕某从医院方接过女儿,抱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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