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在太原市胜利街,杏花岭公安局所辖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向过往市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全市六城区除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余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并将采取多项措施,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查。
本报记者冯亚博摄影报道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