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单身青年购经适房 年龄≥25周岁 月薪≤1818元(图)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西安市从9月1日起放宽了保障房的准入门槛,保障对象的收入门槛更进一步细化,首次明确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员四类保障房均可申请。
家庭人数不同保障房申购标准不同
据介绍,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依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放宽了保障房的准入门槛,对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四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受益面。
其中,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此前的1080元调整为1515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按此标准的1.1倍执行,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的住房保障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2倍执行,即单身人员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818元。
此次调整结合了西安市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和住房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与以往相比,本次调整的准入标准幅度为历年最大,并对家庭人数的财产收入进行了细分,引入对不同人数家庭采用不同标准的新方式,更为人性化。
申购经适房年龄要求降低
惠及3万多人
根据2011年西安市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状况调查显示,十二五期间,西安市需要保障的对象为56.12万户。
此次将经适房购房人群单身年龄限制从此前的30周岁降为现在的25周岁,仅此一项,符合购买经适房的保障对象人群增加了3万人。
申请保障房可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
据介绍,凡是具有西安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成后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调查申请。
对于保障房申请人资格审核程序,将采取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三级审核,社区、房管局网上两次公示的办法进行资格认定,并增加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承诺、授权委托查询房产、资产、住房公积金等要件。
为确保分配公平公正,房管部门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保障对象和保障过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目前已改进分配方式,全面推行电脑摇号分配,确保配租配售公平。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陈思存
实习生 廖晔东 采写
保障房新旧政策对比
(新政策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原政策中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要求不变
经适房
老政策
2011年10月12日由此前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030元,提高至1080元
新政策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515元(相当于上年度西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1.1倍执行。即两人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667元;
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的住房保障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2倍执行,即单身人员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818元;
公租房
老政策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80元
新政策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公租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732元。
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1.1倍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905元;
单身人员的住房保障月收入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1.2倍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078元。
廉租房
老政策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
新政策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615元;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1.1倍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677元;
单身人员的住房保障月收入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1.2倍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738元。
限价商品房
老政策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50元
新政策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165元。
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1.1倍执行,即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382元。
单身人员的住房保障月收入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1.2倍执行,即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5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