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高管局拟定 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方案(图)
贾军杰/图
王素霞/图
随着中秋、国庆两节的临近,交通部关于7座以下(含7座)小客车免收高速路通行费的规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我省是否执行交通部的规定,具体实施方案又有哪些呢?9月18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我省已明确将执行交通部的决定。由省高管局拟定的《山西省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也已出台并上报省交通厅,待批准后将在今年国庆假期(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正式开始实施。
(一)通行管理
时间范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
《方案》规定,我省重大节日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的00:00开始,至节假日的最后一天24:00结束。今年国庆期间免费时间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
减免方式:直接减免或先征后返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期间,我省高速公路对免费车辆采取的减免方式主要为直接减免或先征后返。
省高管局要求,重大节假日期间,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确保收费人员24小时在岗(包括休班人员),根据收费现场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免费车辆快速通行。各收费站要全部开启MTC车道和一岗双亭收费车道,因特殊原因确需关停的收费车道须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所有便携收费设备要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紧急情况下随时启用;对于出口车道大于3条的收费站,应设置小型客车免费专用车道,增加疏导人员,采取客货车辆分流的办法,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的混行,提升车道通行能力。各运营管理单位要根据收费站现场实际,增设免费车辆快速放行车道临时交通标志,引导车辆快速通行。在节假日期间,对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原则上实行“客货分道行驶”管理办法,要提前做好收费站内广场相应的交通疏导和标识等工作。
对于已办理不停车收费(ETC)快通卡的A(客一)型的车辆,由高速公路收费管理部门完善收费软件功能,在车辆通过不停车收费(ETC)车道时直接减免通行费;已办理不停车收费(ETC)快通卡的B(客二)型7座以下的客车,在通过ETC车道时按照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免费期限结束后,由省高速公路ETC运营管理部门根据车辆在免费期内的实际通行情况,返还相应通行费。
养护施工:停止或避免
为保障免费通行平稳有序,《方案》规定,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停止或尽量避免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确实不可避免的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全标识设置,并设专人进行监管。
另外,各高速管理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应加大对桥隧及道路巡查工作,做好节假日期间应急抢险准备工作,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节假日期间,应加强与当地政府、交警和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共享,保证在遭遇恶劣天气时,能够积极配合,最大程度确保节假日道路安全畅通。
服务区:备足食品及油料
省高管局要求,在重大节日前,全省各服务区要对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治安安全、票款安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假日期间,服务区应货源充足、商品丰富、明码标价,不得售卖过期、变质、腐烂及三无产品;加油站要备足油料,保障各类油品正常供应。另外,各高速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服务区的监管力度,增加保安数量,增加巡逻次数,引导车辆合理停放,保障停车场秩序及畅通。假日期间加大保洁力度,消灭蚊蝇,确保服务区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卫生间无异味。同时,各服务区在节前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避免因客流较大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为提高重大节日期间全省高速公路救援与安全保障能力,高管局要求各路政大(中)队,在保证日常每天巡查不少于4次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人员、车辆,加大巡逻密度。各路政大(中)队,加强值班纪律,保证值班人员在岗,24小时通讯畅通。各类清障、救援设备完好,布局合理,确保发生事故快速达到现场。此外,各管理部门还要加强与高速交警、医院、消防、安监等单位的协作联动机制,保证重、特大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各高速管理部门要按照《山西省高速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有效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并且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确保道路畅通,车辆安全通行。
相关建议:
为了尽量减少或避免假日期间产生安全隐患,建议省有关部门加强节假日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车通行费期间,除服务区油品、燃气运输车辆外,全天候禁止其他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
(二)应急预案
Ⅳ级应急预案保畅通
“以往收费时,重大节假日期间部分路段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拥堵,免费通行后,拥堵很可能会加剧,只是现在还估计不出拥堵程度。”省高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应对因免收通行费可能引发的车流量骤增、道路拥堵等突发情况,《方案》还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
按照应急预案,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发生因车流量骤增、交通管制、车流分流等造成收费站点车辆通行拥堵超过5公里以上、12小时之内无法得到缓解的情况时,应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发生因车流量骤增、交通管制、车流分流等造成收费站点车辆通行拥堵超过1公里以上、2小时之内无法得到缓解的情况时,应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发生因车流量骤增、交通管制、车流分流等造成收费车道平均等候车辆超过5辆时,应启动Ⅳ级应急预案。
Ⅱ级应急事件处置期间,相关运营管理单位收费突发事件应急队,应根据事态处置情况及时向省高管局收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分中心报告事态处置情况,每次上报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60分钟。上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描述、预警级别、发生原因、采取的措施、处置进展情况、预计处置完成时间等有关情况,涉及数量的尽可能量化。
收费站拥堵可快速放行
如果出现收费站拥堵小车车辆超过一定情况时,立即采取应急快速放行措施,紧急增加应急快速放行专用车道,增派收费内广场执勤人员,由执勤人员事先向小车司机收取IC卡(不再进行刷卡录入),并引导车辆通过应急快速放行专用车道驶出。同时应加强收费站内广场通行秩序管理,分类疏导各种通行车辆,对不符合免费标准的车辆(误入应急快速放行车道的)应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在重大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应立即停止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措施。但是,如果收费站出口出现车辆拥堵情况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措施应继续执行至消除车辆拥堵为止结束。各单位同时应加强收费站稽查工作,防止随意无故延长免费放行时间或擅自扩大免费放行范围等行为。
在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夕,各运营管理单位要立即对现有车道,特别是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车道通行能力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测,对明显不能满足通行能力需求的收费站,应抓紧调查论证,增加一岗双亭收费车道的设施,努力确保节假日期间车辆安全、快速通行的需求。
省高管局要求,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做好免费车辆快速放行车道临时交通标志安装等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出现收费站严重拥堵的现象。
本报记者 冯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