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强:比财政增长更重要的是财政透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15:12 《民主与法制》杂志

    李英强

  近期有媒体报道,深圳市今年一至五月的房地产税收已达近50亿元,全年预计将超过100亿元。而在房价涨幅同样可观的北京,今年一季度已完成房地产税收65.4亿元,比去年同期猛增13亿多元……种种迹象表明,2005年以来以“控制房价”名义出台的多项税收政策,伴随着房价一路猛涨的走势,如今已在税收上结出了“累累硕果”。

  与房地产税收相似,去年以来实施的一系列税收政策,都加快了近年来财政收入持续猛增的势头。比如,新车船税出台后,尽管各地涨幅不尽相同,但以平均每辆增收200元来计算,全国2000多万辆小轿车就能多征收40亿元。再比如,股市的印花税从1‰上调至3‰后,若股市保持日均3000亿元的成交量,每年将为财政带来3000亿元的巨额收入……据测算,今年的财政收入很可能突破450000亿元,是2003年的2.3倍。

  税收并非市场中的交易,不能创造新的财富和价值。政府收入的增加,同时意味着民间收入的减少。人们要追问的是,本来可以用于消费、储蓄或投资的民间资本大量转移到政府手中,这些钱又流向哪里呢?

  从国家

审计署披露的2006年审计报告看,财政支出的效率是值得怀疑的。中央政府一些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化公为私”的倾向,如虚增虚报财政预算,部分财政资金被用作部门内的补贴等,对56个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所发现的“问题金额”,已高达468.8亿元。

  与中央政府部门相比,地方政府的财政开支也是弊端丛生。贫困地区动用巨额公款修建豪华办公大楼早已不是新闻,基层政府预算沦为形式化游戏也已成了年复一年的“惯例”。审计报告中提到的一些实例,再次证明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软”到何等程度!内蒙古准格尔旗等4旗(区)在2000年9月前已完全禁牧,但2003至2005年仍然以“退牧还草围栏建设”的名义,套取了近八千七百万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应当承认,审计这种内部监督的方式所能揭露的问题还是十分有限的,然而,仅仅是这些“有限的发现”,已足以引起人们的震惊。由此可见,如果财政预算不公开、财政收支不透明,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势头,带来的恐怕并非都是好事。近年来,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一直远超经济增长速度,政府财政收入连年猛涨,但每年依然要发行大量国债来弥补财政赤字,越来越“有钱”的政府怎么会越来越“亏空”呢?这一现象显然并不正常。

  经济学者王小鲁的研究表明,2005年全国的灰色收入高达4.4万亿,其中约有5600亿元是从政府的“钱袋子”里流出来的。当大量的国民财富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名义被政府收取,最终惠及的却是政府的内部人和与之相关的人,这种社会不公必将埋下深刻的隐患。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实现政府转型,建设公共财政,但这些都是长期的事情。当前,最现实、最紧迫的做法是公开预决算,使财政收支透明化,让全体公民来监督政府的每一笔钱从哪里收取、如何收取以及如何使用。如果政府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怎么收钱、如何花钱等等,对于公民依然是“

国家机密”,那么“财政问

  题”就难以避免,政府公信力也将受到巨大伤害。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不妨先从财政收支的透明化开始。

  人大监督要啃“硬骨头”

  - 程志坚 林 龙

  李淑媛,一位连任四届的北京市人大代表,为了阻止京石

高速公路的不当收费,每年都在人代会上提建议,跟市交通委打了整整15年“笔仗”。北京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显示,被“认定”2026年才能还清贷款的京石高速公路,实际上早在7年前就已经本息全部还清。然而在漫长的15年间,李淑媛的建议始终得不到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的答复“连说得过去的理由也没有”。

  15年的“长跑建议”竟然撼不动部门利益的大树,其中原委令人深思。直率的李淑媛坦言:“我一直在想,人大代表到底能有多大的作用?这15年间,我能感觉到人大代表的作用在提高,但还是觉得一到关键问题上,一到特别实的问题上,人大代表的作用就不会那么大。”这番话,触及了人大实践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人大代表的建议之所以变成“长跑建议”,固然与一些政府部门民主法制意识淡薄、无视公众利益有关,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反思,人大究竟应该怎样监督政府?

  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大都涉及一些重大问题,或者是公众非常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不少还触及一些部门利益,解决起来肯定难度不小,有的还称得上是“硬骨头”。但令人遗憾的是,对于代表提出的“敏感建议”,不仅一些政府部门不认真办理,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也听之任之,或者以“影响关系”、“法律依据不足”等缘由放弃监督。人大常委会的“哑火”,客观上使得作为个体的人大代表颇感无助。

  毋庸讳言,目前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搞监督只是“意思意思”,而真正回应百姓和人大代表的呼声所进行的刚性监督,尚未成为常态。在“和为贵”的传统政治文化影响下,人大的监督理念长期被淡化。面对一些社会难题,尤其是需要动政府部门的“利益奶酪”时,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往往顾虑重重,怕“进去出不来,介入难收场”,不愿卷入“是非之地”。于是乎,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热衷的只是“顺水推舟”式的监督——政府正想抓个什么事,人大就出面“助助拳”,名义上是搞监督,实际上成了变相的“拉拉队”。

  人大“失语”实际上就是失职。作为法定的监督机构,各级人大常委会理应承担起监督政府的职责。当人大代表把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复一年地提交上来,实际上是对人大常委会寄予了殷切期望。如果人大常委会“王顾左右而言他”,不仅仅是冷了代表们的火热心肠,更是偏离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应尽职责。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监督理念的加强,啃“硬骨头”的人大监督实践已越来越多。近期的实例就有:针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海南省临高县人大常委会两次否决了政府的相关报告;针对违法占用绿化带、人行道的问题,湖南娄底市7名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市政府提出质询案,仅仅十天后,违章建筑即被拆除;山西省平陆县政府联席会议通过的一份收费文件,被县人大常委会以“属明显的越权行为”为由断然撤销……

  这些成功的样本告诉人们,人大,有作为才有地位,勇于承担责任,向矛盾集中的焦点开刀,方能体现人大的地位和权威,方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民主制度的功效,方能让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切实得到维护。否则,李淑媛式的遭遇还会继续,“橡皮图章”式的疲软依然会让公众深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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