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灯:特权远非人权 人情不是人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10:23 南方周末

  作者:唐明灯

  对于犯罪分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和政府一贯的方针,其中蕴涵着丰富的社会主义人权意识和人道主义精神。对这样一个基本原则,我想除了鸡蛋里挑骨头的偏执狂,都是无任赞同的。所以,在读到《广州日报原社长黎元江狱中获母校博士结业证》这个新闻的标题的时候,一股暖流涌向我的心头。我以为,这事虽属罕见,但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就是说,如果这样的事情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服刑人员中间,争取学士、硕士、博士结业证书能蔚然成风,我们的狱政无疑将领先国际,还可以为高等教育减轻部分压力。可惜,像黎元江这样入狱前已在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实属凤毛麟角。因此不难预计,这一良好愿望,真要实现,任重而道远。

  挑剔一点,这条新闻的标题也不是无懈可击。据我所知,黎元江入狱前的最后职务并非报社社长。当然也许我太苛求了,黎是以媒体创新经营知名的,他是中国新时期报业发展绕不过去的拓荒者。仅此,这样的标题也无可厚非。在这里我要献疑的,主要是新闻事实后面的一些东西,它让我少了一些温暖,多了一些遗憾和不解。

  据报道,黎的母校母学院的正副院长——两位博导一行三人,专程从北京打飞的到广东某监狱,为黎颁发了博士结业证书。他们的勇气和关怀备至的行为我很赞赏,我真希望这是一个良好的示范,以后类似的情况都能得到同样的待遇。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果是私人掏腰包我不能置喙,而只能叹息如此一来,怕是难以推广。如果是公款,那么怎样入账,我愿意关心一下——该校毕竟不是私立大学;作为纳税人有此一问,应不过分吧。

  从报道中得知,黎先生的博士论文是有关新闻学方向的,而导师似乎不是出自新闻专业。非专业的导师声称其博士论文“学术价值高,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我无力评价黎先生的水平,也愿意相信其导师是代表论文评审团说话,但对于一个敢于指导不是自己专业的博士生的博导,不禁要捏一把汗。

  尤其让我疑惑的是这位博导的一通感言。他认为,这件事“说明社会主义的人权观、人道主义精神以及人文关怀在监狱管理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以为,虽然用不着穷举法,但以一个几乎是孤例的事件,归纳出这样的结论未免草率。相对于人人享有才可称为人权这一常识,这里呈现的似乎是“特权”。同样,相对于普遍关怀才可体现的人道精神,在这件事上我看到的顶多是人情而已。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黎先生在任上时,其单位曾向其母校捐赠过一些财物,不知这可不可以支持我的这种私见?

  提出以上疑问,无他意,只是想求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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