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补充:市场选择了黑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9:02 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令狐补充

  不少指标都跻身世界前列的东莞,只有932名律师。也就是说,如果以常住人口1000万计(其实不止这么多),那么1万人还摊不上一个律师。且不说200人就有一个律师的纽约,就是距离北京的1300和上海的1800这两个数字,也有不小的距离。更具体一点,按常规的律师收费标准,与700万的外来工的收入比较参详,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几百个律师,对于他们来说,相当于不存在。一旦权益受到侵犯,诸如工伤以及拖欠工资之类的事情发生,善良而富有理性的人,又必须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一方面不存在,一方面有急需,这是不是“黑律师”应运而生的原因呢?

  据说“黑律师”有两种,其一是“黑心律师”的简称,属于历史悠久的“讼棍”的孝子贤孙。跟祖宗一样干的是通过欺诈、包揽诉讼牟利的缺德勾当。而这里要说的“黑律师”,则是新生事物,他们文化水平不高,也没有律师资格;但大都有过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的经历,并借此了解了相关法律程序、学会了一些诉讼技巧。这样一来,向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却不得不求助于法律的外来工提供服务,就成了这些“黑律师”的谋生之道。这些“黑律师”自身境遇的不佳,从报道中可略知一二,平时没有诉讼代理之类的活干,有的“黑律师”还不得不靠捡垃圾维持生计。

  《合法与非法间游走的“黑律师”》(见4月4日《南方都市报》),给我们描绘了一道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另类风景。虽然记者加上了引号,我还是觉得称他们为“黑律师”不妥,当然,没准这也有妙处,一个“黑”字,或许可以让某些人的脸蛋发红,这些人的职责是代表政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服务。如果他们不存在,或者脸不变色心不跳,别急,我情愿替他们脸红。

  律师黑不黑,按理应该出示证据,由法律说了算。但是,低收入者可以廉价或者免费获法律援助的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或者现有的服务质量差效率低下,那么委托人的意见和抉择也就应该得到尊重,毕竟是他们在付费购买法律服务。对此,我建议有关部门也应该面对现实,换位思考一下,这些法律诉讼代理人的存在,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在一定程度他们也是在为政府排忧解难?毕竟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不管水平如何,起码没有犯路线错误。同时,强化人性化管理,在培训、引导、监管方面多下些功夫。一方面可以防止“黑”律师真变成了黑心“律师”,另一方面可以让热心法律的人士真正有助于普法活动和社会的稳定和治安。

  社会正在转型,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也怪相丛生。比如在咱们的市场经济中,就有些怪现象,本该由市场解决的老是得依靠政府,最后导致垄断,尾大不掉;另一些应该由政府供应的公共服务,比如免费的法律援助,则要靠市场解决……这么说来,“黑律师”也就是市场经济不规范的产物,自然将会随着越来越自由有序的竞争,得到妥善的解决。

  所幸的是东莞法院方面对此采取了务实求真的态度,值得赞扬。因此,尽管这些法律诉讼代理人地位很尴尬,对前景很迷惘,但希望这是暂时的。而他们给付不起律师费的人获得公正提供援助,具有包青天的部分功能。这一点无疑值得肯定。(作者为知名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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