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以司法救济重建灾区秩序和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07:28 南方都市报

  南都社论

  前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坚持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的方针,对严重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的犯罪行为,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判,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预防其他犯罪的发生。通知列举了7类应依法从重处罚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犯罪行为,其中包括盗抢财产、囤积居奇、谣言惑众、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等可能高发的犯罪活动。

  汶川地震发生半月有余,抗震救灾至今未敢说松懈。由于灾情甚巨,满目疮痍,迄今仍有数万人失踪,灾后重建的繁杂艰巨远超常人想象。到现在仍孜孜于救人已不现实,而保障灾民生活,防疫病害,救治伤员,清理废墟,防止次生灾害,成为当务之急。而随着灾情的逐渐稳定,抢险救急式的临危处理又将转入深入持续的秩序重建,物质形态的救灾应急之外,灾区公共品稀缺中断状况开始日益突出,其中就包括灾后亟须的司法救济在内。

  最高法近日下达的通知,强调灾区司法救济的特殊方式,正是为灾区重建的全面启动作出了优先安排。司法乃现代社会的基础,地震巨灾不仅令物质形态的建筑出现瓦解崩坍,也令社会组织结构出现裂痕。因此,在物质赈济持续之时,也应尽快恢复重建灾区受损的社会组织,尤其应让灾区治安、秩序、规则、司法等软性公共物品的供应在第一时间得到恢复。

  目前来看,灾区物质赈济已初现成效,基本保障可以维持,这是举全国之力才取得的成果。而包括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司法救济等在内的公共物品供应体系要紧随其后得到修复,同样任务艰巨刻不容缓。汶川地震的强烈冲击,使震区基层管治体系受到了伤筋动骨的摧残,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等诸多机构无一幸免。仅北川县法院,43人仅幸存16人。整个四川省有成千上万的基层一线单位在地震中损毁。可以说此次的灾后重建,不仅是民间社会要重建,整个灾区政府基层体系也要自救重建。这使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在不短的时间内将处于持续的稀缺状态之中。

  最高法通知罗列的7类犯罪,不仅有盗抢财物、拐卖孤儿、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行为,也包括可能发生的贪污挪用救灾款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公职犯罪。通知意指,确实是切中当下民众的集中关切。自灾难发生以来,虽有国民爱心涌动,各界患难同心,但现实不唯有情感的浪漫主义,各种混水摸鱼发国难财的人过去不曾消失,如今也依然存在。大难当头,趁虚行恶,如果司法救济迟滞缺失,民众将不只遭受地震伤害之祸,还会转受不义之人相欺。及时打击灾难时期的恶性犯罪,就是修复特殊时期的规则秩序和正义信心。

  已有论者指出,地震突袭造成灾区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物权、债权因灾害突袭而陷于混乱,利益面临重新调整。地震中买卖房屋,由谁承担风险责任?房子灭失,是否还要交纳月供?大量遗失物、无主物如何处置?这些涉及民事、行政等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如盗抢财物等刑事犯罪恶行立现,却比之要更加繁杂具象。国家要适时调整法律、法规、政策,还须尽快提供周全细致的司法服务。不同于帐篷干粮等物质救济,这些公共物品的提供更显无形而急迫。

  法律秩序的及时恢复,是灾后社会走向稳步重建的基础。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司法救济等公共物品供给体系,全赖政府以最快的速度恢复。最高法通知强调司法救济,启动灾区政府体系重建的重要一端,后效仍需以临危不乱的执行来保证。灾后重建深入推开,诸多事务分化出现,司法的救济、秩序的重建丝毫不亚于输送救灾物资的急迫,灾后社会的规则基础和法律信心也将因此重生。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