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美:咒母“去死”岂能为人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10:00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朱新美

  【题由】母亲年轻时靠上山背柴供儿子读书,儿子考上大学后,母亲又把准备盖新房的钱拿来供他上大学,可儿子毕业后的20多年时间,只回了两次老家。现在母亲有病,要儿子拿钱医治,却被儿子叫“去死”。这名不孝子竟然还是广州市某高校的一名讲师。(6月3日《新快报》)

  认真读了这篇报道,感觉这名陈姓讲师的生活工作并不顺畅。陈老师说他参加工作后“一直都记挂着父母”,但是20多年他只回去过两次。所谓自己的老家只有一间祖屋,不好住,只是一个借口,就算如此,我们不是还有“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的古训在前吗?我猜想,陈老师不回去的真正原因根本不是一间祖屋的问题,还是陈老师生活工作不顺畅,经济拮据,囊中羞涩,回去一次总得要照顾方方面面,花费自然不小,出手少了,似乎小气,出手多了,力所不逮。

  但是,难道因为我们口袋并不丰盈,就连狗都不如吗?狗还知道报恩呢?所以,我最不能原谅的是陈老师不愿意出钱给母亲治病,还说让母亲“去死”。

  一个以教书育人为职业的大学讲师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天理难容。当你说出这样没有良心的话时,就不会想一想父母的养育之恩,母亲卖柴凑学费,弟妹放弃学业支持你读书,家里将盖新房的钱拿出来让你上大学?别说是自己的母亲有病要治,别说是自己的弟妹在农村可能还比较贫困,就是他人有难,在可能的情况下,也要伸出援助之手,这一点在汶川特大地震中得到了充分的显露,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在地震中所表现出来的爱心足以惊天地泣鬼神。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孝为先的国家,孝是诸德之本,《孝经》云:“人之行,莫大于孝”,对待父母“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陈老师的所作所为之所以受到广大网友的讨伐,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有违孝道,有违人道,有违人性,有违立身之本。想想看,一个连亲情都不要的人,一个连母亲都可以诅咒“去死”的人,何谈为人之子,又怎能为人之父,更怎能为人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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