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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勇
今天的县委书记可以临时设立一个“两风办”,如果明天换了一任县委书记,这个“两风办”说不定就撤掉了。因此,这场吏治风暴,最合理的发起者应该是人大。
我向来认为,那些所谓的“行风建设办”都是剪刀嘴巴豆腐心,动真格的很少。但必须承认,安徽砀山的“两风办”的作为确实令我很意外。
这个新成立的机构全称是:安徽砀山县干部作风、部门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长是县委书记,只有11名工作人员。但就是这个不起眼的“两风办”,在短短数月内掀起了一座县城的吏治风暴。在一轮检查活动中,他们判了近七成的县直机关单位不及格,其中包括政法委、法院、人事局等实权部门。并且已有城管局、文联等部门的一把手因此被免职(《新安晚报》8月4日)。
要说砀山“两风办”的工作成绩不出色,那是不客观的。这么大的行风评议力度和成果,的确罕见。但要说这种监督模式有多大的复制可能,那就真的应该打个问号了。
砀山的“两风办”之所以牛气冲天,不怕得罪那么多实权部门,根本原因其实很简单:组长是县委书记、“两风办”直接归县委、县政府领导。“两风办”常务副主任张励华说得很实在:“有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有95万砀山百姓的支持,我们就不怕得罪人了。”有了一把手的支持,当然可以牛起来,但我更想追问:95万砀山百姓到底应该通过“两风办”还是当地人大来监督政府部门?一个于法无据的特权机构,会不会将权力玩走样?
政府的权力是公民通过人大授予的,人大常委会既是一个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也是法定的政府权力监督机构。砀山“两风办”的工作看上去很出色,但仍然只是行政权力在一把手支持下的自我监督。我不是说内部监督就不重要,但外部监督比内部监督更有刚性和可持续性,却是一个共识。现在的问题是,“两风办”掀起的权力监督行动,到底是外部监督的失效,还是人大本身的作用就一直是被虚置的?
我们知道,人大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在制度上是很完备的。人代会上,行政首长要向人大作报告,人大代表如果对政府的工作不满意,可以拒绝通过其工作报告。如果人大代表对一个具体政府部门的工作不满意,也可以提请罢免这个部门负责人的职务。总而言之,对政府部门的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最完备、最有力的权力都在人大这一边。但现在,掀起砀山吏治风暴的,却恰恰是一个行政权力自我生成的非常设机构。
国人已经越来越知道程序的重要性。所谓程序正义,即是结果正义最有力的保障。拿砀山的这场吏治风暴来说,其最合理的发起者应该是人大常委会,哪怕是由纪委与监察部门发起,也远比“两风办”更名正言顺。现在,“两风办”的工作的确很有效,但今天的县委书记可以临时设立一个“两风办”,如果明天换了一任县委书记,这个“两风办”说不定就撤掉了,刚刚掀起的吏治风暴又归于平静。“人走政息”的故事,我们已经听得太多。倘使这场力度空前的吏治风暴是由当地人大发起的,那我们才可以说,这是一个可以复制的故事,而不是一个勃兴一时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