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毕晓哲
香港《大公报》报道,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火灾调查日前有了最新进展,国务院“9·20”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人员在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搜出的现金约1000多万元,另有其个人帐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2亿元。更令人咋舌的是,据陈旭明自己的数簿纪录,他的这个副局长官职,也是花2000万元买回来的。(11月24日四川在线)
建议反腐败机关循着陈旭明的数簿纪录顺藤摸瓜,查一查陈旭明的2000万元到底送给了谁,送给了哪一个更大的贪官。如此,才能让隐藏在暗中的黑手受到正义的惩罚,还死难者一个公道。
“保护伞”不除,人民将永无宁日。然而,是什么造就了收2000万元的哪个更大“保护伞”的胆气?一个公安局副局长的位子,为什么如此轻松地就被一个劣迹斑斑的腐败分子买了下来?这不能不让人深思。
主管治安的公安局副局长是花2000万元买的,这样的公安局副局长一旦坐上了副局长宝座,能不去大捞特捞吗?腐败分子不是傻子,他们是瞄着预期收入才进行的投资,他花出去的钱最终还是要“找回来”的。因而,我们也就看到了整条整条街的娱乐场所都要给他送“份子钱”、送“保护费”,需要他的“关照”。进而,“黄赌毒”就是在“保护伞”的纵容下肆意横行,群众的生命安全也是这样被漠视的。腐败分子和不法分子就此沆瀣一气、“猫鼠同眠”,同气连枝,共同攫取到大量“黑金”和不义之财。
然而,堂堂的一个公安局副局长的官帽就这样被“卖”掉了,如此又可看出公权力是如何被私用的,选人用人制度是如何走了过场成了摆设的。公安机关肩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之责,一旦让腐败分子和腐败之风在公安队伍孳生蔓延,危害性将是巨大的,祸害的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损害的是党和政府执政之基。收到2000万就敢卖出一个公安局副局长,我们不知道这个价码是不是一种“潜规则”,也不知道个别城市、个别地区的公安大队长、中队长、派出所长价码几何?是不是也分个“三六九等”、毫厘不爽,是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官做,是不是收钱就敢卖官?
至少,深圳市舞王惨剧中曝露出来的卖官黑幕应该引起我们高度警惕了。
谁收了这位副局长的2000万元,是谁在拿法律和制度当儿戏,谁是保护伞后面的更大“保护伞”?我们相信最终会水落石出,公众正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