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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以稳定而规范的制度保障为车主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07:52  重庆时报

  作者:曹林

  经过11年漫长的“择机”等待后,燃油税方案终于破茧而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该方案一定让许多担心“费改税”变成“费加税”的车主松了一口气,因为这是一个在公众承受力范围、符合公众的期待、各方都可接受的改革方案,既考虑了车主利益,又平衡了停收的各种费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多用多付费、少用少付费”的税赋公平原则,有利于规范政府收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正因为带着帕累托改进的利好,此方案一公布便赢得了各方的认同和赞誉。某网站的即时调查显示,逾七成网友赞成这一方案。

  依目前的方案计算,替代了原有税费、低于1元的燃油税确实没有增加车主的负担。然而,公众担心这仅仅是一种暂时状态,因为燃油税方案在许多方面都有待给出明确的说法,必须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首先是二级公路收费的问题,方案说“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如何“逐步”,何为“有序”,这种说法含糊不清,有着丰富的自由裁量空间,将会给拖延、推诿甚至拒绝取消留下借口。从什么时候开始取消,如何逐步取消,何时全部取消,缓冲期需要多久,这些都需要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和细化的执行规范。二级公路收费里程在我国收费公路总里程中占到了60%,这种收费不除,车主的税费负担不会真正减下来。如果没有制度约束,公路收费甚至可能在取消养路费后出现“不减反增”的报复性反弹,因为费改费减少了路政部门的收入,他们可能以增加收费来补偿损失。

  然后是逐步减少高速公路收费。政府部门早就放出消息,称此次燃油税改革只是取消养路费等费用,而不包含取消呼声最高、民怨最大的过路费。方案最终确也没触及这种收费。确实,当下一步到位地取消所有路桥费也许并不现实。这涉及10万公里收费公路的经营权处置、债务清偿、利益协调等许多问题,短时间内不可能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燃油税改革可以永远回避过路费。若过路费永远延续下去,则有违税改初衷,也弱化了燃油税的正当性。改革要真正不增加税负,必须以逐步取消收费公路为目标。留着过路费这个制度尾巴,只能降低“减负”的可靠预期。

  最后是燃油税的调整得有制度规范,不能任由政府部门想涨就涨,涨上去就降不下来。对于此次燃油税定于1元,许多专家都表示这属于“低开”,与美国、日本与欧洲等很多实行燃油税的国家相比,燃油税率仍然处于偏低的水平,从长期看仍有升高空间。如此一来以后将怎么调整,由谁调整,得经过哪些听证程序,这些都必须有严格的制度约束,不能像某些公共品那样想涨就涨。而这一系列调整和决策,必须保证公众的全程参与和监督,否则,很难将车主的负担真正降下来。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称燃油税改革的原则是“公平、规范、节约、减负”。从目前方案看,“减负”是做到了,而要想做到有保障的制度性“减负”,还必须有制度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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