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从法院院长手里拿到65万元的国家赔偿,赵作海回到家就后悔了,提出要通过诉讼途径,寻求不低于130万元(含已拿到的65万元)的国家赔偿,并向记者表示“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原来,签字同意前有一个细节,赵作海的叔叔赵振举告诉记者,“当时乡里的一位武装部长威胁赵作海,如果今儿夜里协议签不了,明天就不再过问你的事。还说按照国家赔偿标准45万元就不少了。”(5月16日《新快报》)
如果说赵作海被屈打成招,属于暴力威逼,那么此次则是言语威逼加利诱。为了达到目的,相关人员同样是无所不用其极。据报道,赵作海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的协议里,明确注明“自愿放弃其他的赔偿要求”。如此一来,眼下赵作海在索取精神赔偿时,就必然受困于此。
当然,《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但即便如此,也是被动。而且,精神赔偿虽然写入了新赔偿法,但新赔偿法今年12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参照现实,即便精神赔偿成功,也鲜有65万的,多是区区数万。在这些不利条件下,赵作海要索取到65万元精神赔偿费,颇有难度。而如果当初,在签字同意65万元赔偿之前,则可完全据理以争,讨要更多的赔偿,否则便不签字。
还有一个细节:为了让赵作海认可赔偿方案,相关人员选择在非常时刻——5月12日凌晨2点。把时间选在半夜,这个时间点很微妙。正如赵振举所称,“明明政府有正常的工作日,为啥他们不在白天找赵作海谈,与赵作海签协议,而是在夜里11点以后来,在凌晨两点签?那个时候,经过几天的劳累,加上白天一整天没休息,他的脑子根本就不清醒了。”
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一般的逻辑是,“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但相关部门主动赔偿,这说明他们急于息事宁人。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有乘人之危的嫌疑。要知道,由于刚走出监狱,赵作海还是有所恐惧,不敢理直气壮地索赔,因此刚开始一再称“政府给我多少我要多少,怎么都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抓住时机,就用65万元堵住了赵作海的嘴。这也足以看出相关部门的狡黠之处。
“被害者”赵振晌的突然回归,使赵作海得以雪冤,那么这一次,赵作海靠什么走出陷阱,还原权利,拿取更多的国家赔偿?如果说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应该受到惩处,那么此次翻版的“刑讯逼供”的主导者,是不是也该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