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价过路费案随着河南省高级法院以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要求撤回起诉,主审法官娄彦伟、一庭庭长侯晓宏被免职而变得越来越像闹剧。很多人称,这是新版葫芦僧错判葫芦案。案件的处理似乎很荒唐,可在我看来,这只能证明部分法官的能力存在问题,无法涵盖这个案件给我国高速公路管理带来的思考和觉醒。
从偷逃天价过路费案伊始,人们就对时建锋偷逃高达368万的过路费却仅获得20多万的利润产生怀疑。对此,官方开始给出的解释是,他的车使用假的军牌,还超载,按照他们复杂的处罚计算公示,最终算出了368万的过路费。他们一再强调,这个天价过路费的计算是按照标准执行的,很合理。可惜这种合理却无法引起共鸣,因为他们计算的标准是否合理,是否有过公示,本身就是个问题。
公众对天价过路费的质疑,其实是对我国高速公路现状的一种情绪表达。据说,负责郑漯高速、漯驻高速、郑州黄河大桥、郑尧高速4条收费道路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亿,而且,连续多年利润总额都多达数亿,“为目前河南省交通行业惟一一家上市公司”。这样的利润听着都让人流口水,可公众光看到高速公路收费了,又有多少人知道,这些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收费标准、收费资格以及收取的费用都用到哪去了呢?
之前,就有报道:湖北省襄樊市将1992年竣工的汉江二桥,与20世纪60年代就建成的汉江一桥“捆绑”起来收过桥费,13年间收了10个亿。可到停止收费时,居然无法归还其中6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没人知道历年来收的过路费都哪去了?,就像人们不知道这368万过路费是怎么算出来的一样,这种不透明只能增加公众的质疑。越是不透明,人们越怀疑其中有猫腻,而很多事情往往又是极其禁不起推敲的。
据说,时家兄弟透露,该高速公路有内鬼,他们曾经行贿过。这似乎让法院以及公众眼前一亮———人们预料中的官商勾结终于出现了。可即便抓到内鬼就能改变目前高速公路中存在的各种不透明吗?归根结底,必须让公众能够清晰地知道,那些发生在高速公路建设上的贷款何时能够还清,结余的收费都用到哪里去了,以及高速公路何时停止收费?高速公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永远高收费下去,有关方面应该给出明确的时间表,而不是将此次葫芦案仅仅视为个案,以处理个别官员作为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