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社论
全国政协委员沈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的贫困人口标准低得“让人惊讶”。她在递交给两会的提案中,建议现有贫困线应至少提高一倍至年收入2400元以上。
不可否认,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扶贫取得了很大的成绩。30年间,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了2.35亿。国家也数次调整贫困线标准,2007年标准调整为1067元,2009年提高到1196元。
现在,大幅提高贫困线标准可以说合情合理。“合情”是指,在近年来物价上涨、以及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调的背景下,贫困线标准也应该上调。而且,我们现在的贫困标准仍然远远低于联合国的标准;“合理”是指,加大对最贫困人群的救助力度,是中国当下调整经济结构和改革收入分配的应有之义。
目前,我们实际上存在两条“贫困线”。一条是沈雯提到的贫困线,是用国际上常用的测算贫困标准的方法——“马丁法”计算出的,即先按满足每人每天摄入热量2100大卡的需要计算出一个“食品菜单”,包括所需食品的品种和数量,再根据这张菜单和市场价格计算出所需资金,得出一个“食品贫困线”,然后根据“食品贫困线”找出食品消费低于这条线的人群,再计算这个人群各方面的平均支出,得出“消费贫困线”。
国家扶贫办通常是用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消费贫困线”作为扶贫工作的操作性标准。也就是说,把人均收入水平在贫困标准以下的县挑选出来,定为“贫困县”。
其实,除了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贫困县以外,非贫困县也有少量的贫困人口,即使是富裕的地区也不例外。除了上述“消费贫困线”之外,在中国事实上还有一种“农村贫困线”,这是民政部门用于实施农村低保的贫困线,由各省自定。2009年,全国有4760万人得到了农村低保,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6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55亿元。
如果大幅提高贫困线标准,必然会带来贫困人口基础大幅增加,按照联合国每天消费1美元的标准,我国将有1.5亿贫困人口。对这些贫困人口的救济最后还是钱的问题。
国务院扶贫办的数据表明,从1980年到2007年的28年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扶贫资金1600多亿元。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44亿元,2009年提高扶贫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97.3亿元,扶贫对象达4007万人。如果按照2009年的扶贫标准和1.5亿贫困人口算,中央扶贫资金的规模应该在738亿元左右。如果农村低保对象也相应扩大,中央财政补助农村低保的规模应该在805亿元左右。两项相加,每年应该在1500亿-1600亿元之间。
去年,我国财政收入8.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4562亿元,增长21.3%。当然,改善民生已经成为“十二五”期间的核心任务,很多民生项目需要增加在预算中的比重。但是,无论是“发展成果要全民共享”还是“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对最贫困人群的救济和保障理应优先考虑。所以,扩大对贫困人群的救助,即便不能一步到位,也应该逐年增加。
实际上,相对于近年来,10%左右的经济增长以及20%左右的财政增长,中央扶贫资金增长的速度还是有些滞后。如果,大幅提高贫困线标准,将会有更多的人因此受惠。期待,在当前国家财力相对丰裕的情况下,应该拿出魄力在消除贫困等问题上取得更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