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全面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在此情况下,效仿经济特区,设立“教育特区”,放权授权,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后再放大,未尝不是一个稳妥的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建议,可仿照“经济特区”的做法,在全国选择10个以上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区域,由中央确定为国家教育特区,赋予一系列权力和优惠政策,允许这些区域在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试验中先行先试。
和华尔街上那头“牛”一样,深圳的“牛”也闻名遐迩。一说深圳精神,人们便会联想起深圳市委门前那头粗犷雄伟、充满力量感的“拓荒牛”。深圳经济特区,像一头拓荒牛,在荆棘密布的荒地里闯出一片天地。而今天,深圳等经济特区所取得的经验已经普遍化、规范化、稳态化,正成为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普遍采用的路径。
善政良策当应时而生、顺势而立,经济特区的成立正是当年的改革主导者为规避全面改革的震荡与风险而作出的艰难选择,而30多年来的实践事实证明了这一决策的远见卓识。回头看我们的教育,规模不小,问题不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比,已呈现严重的滞后与不适应。教育主管部门虽经多年上下求索,但仍然未能撑破诸多藩篱,且看一所“南方科大”有几多坎坷,就知里边的沉疴有多重。牵一发而动全身,全面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在这种现实语境下,效仿经济特区,设立“教育特区”,放权授权,先行先试,取得经验之后再放大,未尝不是一个积极稳妥的办法。
归纳起来,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就是用新的体制(即使到今天也不能说已经完全实现了市场体制,但总体上摆脱了计划体制)和新的发展政策(外贸政策、外汇政策、引资政策、投资政策、用工政策),用体制与政策“落差”形成“资源聚集洼地”,蓄水养鱼,把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优质资源“吸引”过来,实现地区经济的飞跃。同理,“教育特区”也应该从体制与政策中找到突破口,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特区”大胆放权,让其在更大范围内自主行使权力,并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准予“特事特办”。
必须指出的是,“教育特区”与经济特区不同,经济特区的成就带来的是物质财富的增进,对地方政府有吸引力,地方官员有动力,而“教育特区”更多的是投入,人力、物力、时间的投入,而收益则是隐性的、长远的,不能立竿见影,多少会打击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旦再过多引入问责机制,更会吓退一批想吃螃蟹但是又不想担太多风险的试验者。因此,“教育特区”之制度创建,必须在“权责对等”上找到平衡点,既让地方政府愿意作为,又有所作为。
改革路径设计的科学与否,也是“教育特区”成功之关键。是先易后难,从单项改革入手,再到综合改革;还是急进式改革,全面开花,齐头并进,期望一蹴而就,考验着改革设计者的政治智慧。当今教育,积弊日久,入园难、择校热、学生减负、高考改革、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师德建设、教育投入、农民工子女城市入学难……林林总总,千头万绪,令人头疼,一揽子的综合改革难度未免太大。上海早在2009年春节后就获准启动综合教育改革试验,内容涵括方方面面,所以直至今天,未见有太大进展。因此,针对地区特点而有所侧重的单项改革——譬如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着力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可能更加稳健,更有可行性。
教育改革已成上下共识,分歧较小,这是当年经济改革不具备的优势,应该抓住这个后发优势,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