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独家时评:汽车被盗须重新摇号实无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7日13:40  大洋网 微博

  作者:韩浩月

  汽车限购之后,一张号牌成为北京的紧俏物,市民们抱着买彩票的心情参加购车指标摇号,汽车销售商各显神通在帮消费者搞号,无形中已经具有明显“财产”特征的号牌,成了一件珍贵的铁牌牌。

  如果车牌不幸丢失,按照固定持车主身份证和汽车购买证明,在填写《机动车补领、换领牌证申请表》后,是可以补办的,在申请通过并交付费用之后,车主便会拥有一副牌号不变、崭新的车牌。但是,在10月26日北京发公告称市民汽车被盗须重新摇号之后,您会发现,即便不打算追回被盗的车辆,也无法通过补办车牌的程序,继续持有车牌的使用权了。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逻辑,盗抢车辆的行为是违法的,但车辆、车牌的使用权,却是受法律保护的,假若公安部门无法替车主追回车辆,车主也放弃继续寻找丢失车辆的话,那么车主完全有理由通过补办的方式取回号牌,并将新号牌注册在自己新购买汽车的名下,如果被盗车辆找回,车主可以选择将旧车卖到外地。这样的操作方式,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合不合法,这需要公安交管车辆管理部门的认定,但如果这样的方式不损害破案结果、符合各方的利益,那么即便与现行法规有冲突,也可通过修改法规的方式,还丢车车主一个公道,本来丢车就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产损失,如果号牌也不能保住,那可算倒霉透顶了。

  汽车被盗须重新摇号,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限购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城市交通压力,降低环境污染程度,节省交通出行时间,而按照通常的规律,盗车贼在盗取车辆之后,会快速将车转移到外地销赃,盗抢了车还在本市大摇大摆地招摇,那是自找死路。车辆离开本市,客观上自然不会再给城市“添堵”了,但车主的路权却还在呀,不能因为车主的车丢了,路权也一并被剥夺了吧。公安交管车辆管理部门这个时候应该想到的是给车主创造便利条件,让路权尽快重新回到车主手里,而不是采取让车主重新摇号的方式,让他们受二茬罪,这是雪上加霜的行为。

  通过北京交管部门这几年的严厉打击,机动车盗抢行为明显降低了,在庞大的车主群中,丢失车辆的是极少数,通过补办号牌的方式,来降低丢车车主的损失,几乎不会触及到任何人的利益。把丢车车主扔到中签几率很低的摇号池里去,不但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也加剧了车牌号“僧多粥少”的状况,会让无数日夜期盼车牌摇号“中奖”的市民们更添沮丧。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您对本文的观点:
顶:0
踩:0
请给本文打分:
5 4 3 2 1
4.5本文目前得分: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