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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时评:记者为何保护不了自己和亲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8日12:50  大洋网 微博

  作者:于德清

  今天是记者节。中国青年报报道了一个让人颇感沉痛的事件。2010年10月18日,福建省龙岩市电视台制作人邓村尧疑因举报遭报复,被砍断腿

  这一切或许并非偶然。在2009年6月,邓村尧接到举报电话,反映龙门卫生院院长郑剑辉私自扣押乡村医生的执业证书,贪污乡村医生津贴的问题。邓村尧和同事为此展开调查,发现问题不止如此,为继续深入报道,他向当地纪委实名举报了郑剑辉的问题。此后,不但举报信如泥牛入海,邓村尧家人的花店被砸,他在路上接连遭到别人的殴打,最后,他的腿被砍断。案件侦破后,砍伤邓村尧的人尽管不承认是受郑剑辉指示,却也承认是替郑剑辉出气。而就在案件庭审的当天,有电话打到邓村尧的家中生成,要让他十几岁的儿子也坐轮椅。

  此案其实已经明了,记者被砍和实名举报之间并非没有联系。记者实名举报郑剑辉本是职务行为,却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人身伤害,甚至他的孩子也受到人身威胁。这样的不幸实在不应发生。而这个事件更令人深思的问题是,当记者连自己和家人都保护不了的时候,其所信奉的法治和公正信念如何坚守,其所追究的真实、真相是否还有尊严?

  虽然,如邓村尧被砍这样极端血腥的个案并不多见,但是,在微博上,记者因个人或亲人受到威信,被迫向社会公开求助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限。这些事件中,有的是因为职务行为,有的虽非职务行为,如不久前的“蟹妈案”——上海记者杨海鹏“救妻”事件。

  在这些事件中,并不是说,记者及其亲人享有特权,而是,作为普通的公民,其行使监督的权力、其各项公民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受到保护,并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无论是在职务行为还是在私人生活中,发现或者遭受的种种违法行为,都应该得到法律的惩戒。

  可有些时候是,记者欲求真相而不能得到,在亲人遭受非法侵害的时候,知道真相却又无奈于悲摧的现实。很多时候,一些公权力部门不是站在正义的一边,反而,无视法律和公正。邓村尧既是行使舆论监督指责的记者又是举报人,然而,这两道“护身符”却在龙岩县同时失灵。虽然尚未有证据表明,当地纪检机关是否存在向被举报人泄露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但从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来看,这种可能不是不存在的。记者被砍事件,与当地公权力机关的消极作为,甚至可能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直接相关。而在“蟹妈”案中,当地司法机关何以在微博直播庭审之下,无视检察机关的违规办案和证人证言,也是疑影重重?

  现在,很多记者都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这种无力感许多时候来自于舆论监督在现实中屡屡碰壁,来自于生猛的现实对新闻职业伦理的冲击,然而,再多的采访、监督碰壁都不如无法保护自己和亲人的安全,所带来的伤害。这让记者行业陷入一个道德困境——你连自己和亲人都保护不了,那么,又谈什么监督权力,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这种伤害会从心理上摧毁一个记者的职业自信,也会动摇记者职业和媒体行业的社会公信。在记者节,当然需要强调记者的职业伦理,当然也要强调行业自律,要强调打击虚假新闻和假记者等行业公害,可是,记者的权益保护也是当下的突出问题,也是不容回避的。这已经触及到了记者职业的底线。

  每一个记者当然要坚守法治、真实的信念,可是,公权力机构也当积极作为,给记者和社会传递信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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