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吝啬的消费者之一,2010年,家庭消费在整个经济中的比例仅为35%,相比之下,美国人和欧洲人的比例分别为71%和57%。(《新华网》7月9日)
说国内是全球最抠门的消费者,并不过分。跟其他国家相比而言,韩国和日本的民间消费分别占GDP的52%与55%,巴西民间消费占59.9%,印度为55%。若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在建国初期的1951年,民间消费占当时GDP的68%,政府消费是GDP的16.5%,而今天民间消费只是 GDP的37.5%,政府消费是GDP的28%。
显然,国内民间消费与政府消费“一落一涨”的原因,于过去几十年的财税制度安排有关,而且支撑这种转移的制度至今仍没有改变的迹象。所以,要想医治当前“国富民抠”的尴尬局面,应当先从限制政府征税权入手,减少政府收入,相应增加民众的收入,从源头上激活国内消费。
就目前而言,我国现行税收行政法规大约有30部,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有50部,其中,经人大立法的只有《税收征收管理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三部法律,有相当数量的税收行政法规、规章尚未得到法律授权。
放眼过去和现在,税收民主的缺憾始终伴随着普通老百姓。比如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宣布上调印花税至3‰的决定,导致了国内股市的狂跌,而印花税的调整,开征前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提前打个招呼,更遑论征求股民们的意见和建议;比如房产税,从酝酿、动议再到重庆、上海的试点运行,不管是征收对象、税率、纳税评估,还是一些重要环节,都是职能部门和一些专家独自操作、闭门作业。
所以,今后不管是征税权,还是加税权,都必须掌控在人大的手中,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应当以民众的同意为前提。对每一项税收,包括涉及到税额和税率等问题,甚至于征收或废止某一税种,只有政府同人民代表协商,才能达到合理征税。
拿1995至2007年这12年来分析,这些年里,政府财政税收共累计增长5.7倍,而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长1.6倍,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才累计增长1.2倍。只要政府收入的增速不能减缓,民间消费的增长难免会是纸上谈兵。
除此之外,我国还应控制总体税负规模,参考同类国家的税负,通过立法的方式,硬性规定为GDP的一个比例,同时要控制税收增长速度,譬如,硬性规定每年的税收增长速度要与GDP同步,以实现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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