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卫毅
实有房产21套,却只申报两套,广州番禺区综合执法分局政委蔡彬日前因瞒报财产被停职。短短几天,从网络曝光到纪委介入,蔡政委因房多而被疑被查,一如杨局长因“表多”而落马,这种戏剧性情节的重演,既让人感叹网络反腐的神奇,也在兴奋之余感受到治理贪腐的严峻与复杂。(10月12日《光明日报》)
一个城区城管队长的工资,何以买得起20多套房产?网友的质疑是有充足理由的,那就是一个基层公务人员,仅靠工资是买不起这么多房产的。
从近年来查出的腐败案件来看,无不有以下特点:其一是房产多,比如贪腐者本人及家人名下有的拥有房产十多套,有的拥有三四十套;其二是存款多,有的官员被查处后发现拥有存款少则数百万、上千万元,多得高达上亿元。
这里边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这些问题官员常常是到了“露富”的时候才能被大家察觉?杜绝贪腐,最好是防微杜渐,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武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继“表哥”之后,广东“房叔”事件凸显我国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缺陷,“官员财产公开、透明的程度远远不够,公开透明的程序不到位、内容不到位,公众和舆论监督则因此有盲区”。
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已经提了很多年,但是推行起来仍然步履艰难。即使有些省市、单位推行了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也大多是内部申报、填表完事,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有漏报、瞒报,基本上再无人问津,申报情况也无下文。这实际上凸显财产申报工作还停留在“浅层次”。
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工作浅尝辄止,原因想必有二:一方面是缺少“刚性”措施约束,完全凭公务人员“自说自话”;另一方面是消极对待,大多数公务人员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全部财产。
以笔者之见,推行财产公示完全凭公务人员“自说自话”是不够的,在个人申报之后,有关方面进行审核是很有必要的。也就是说,对公务人员在年度考核和每一次的提任时,一方面要如实登记自己的家庭财产,然后再由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调查确认。一旦发现登记财产与实际财产不相符,先一票否决,再进行深入调查,查清其财产来源。公务人员财产登记要统一纳入廉政网、房产网、个人工资信息网和银行网等管理系统,并且实行动态管理,当财产登记情况出现“异动”时,能够迅速发出“预警”提示,从而增强反腐败的针对性。
随着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应当充分发挥网络化管理的积极作用,设立官员家庭财产登记账户,一个人只有一个账户,房产、工资收入、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大额消费等都纳入其中。这样一来,才能防止贪官财产不透明,并实施对公务人员财产的有效监控。特别是在当前贪腐高发的势态下,建立公务人员财产登记制度,无疑将是一种最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