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肖喜学
中国经济总量、居民收入仍处于高增长的阶段,这抬高了泡沫的底部,同时货币超发、宽松信贷、本币升值,以及贪婪与恐惧的心理也把泡沫本身吹大,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泡沫的顶部。调控的工具是掌握在人手里的,而人不会有意让泡沫真的破灭,实际上如果没有2008年四季度到2009年上半年的救市措施,房价泡沫很可能已经在那一次危机中破灭……
最近一则老新闻又在微博上疯转,在1989年2月20日《人民日报》的第二版,一篇题为《房价猛涨百姓望楼兴叹,势在必控国家正拟法规》的消息写道:
“今年1月,上海住宅市场年初出售11000多套住房,成交不到1/10,幢幢楼房无人买,几十万平方米新住宅空空荡荡。原因是价格昂贵,每平方米最高价已达2300元,令人咋舌。北京最近提供2万多平方米住房,每平方米1600元至1900元。若买两居室,少说也要6万多元。一名大学生从参加工作起就日日节衣缩食,每月存储50元,已是极限,100年才能买上两居室。”
无独有偶,一张《全国高考地图》也在微信上传播,上面显示:在上海,如今一本大学毕业生的平均工资是每月3700元,如果一套房子9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照25000元计算,总价225万元,一个毕业生需要不吃不喝50年才能买得起房。
虽然相隔24年多,但是两段文字的表达方式却是异曲同工,又一次引起了网民对“房地产泡沫”的关注。
泡沫与房价收入比
本人也经常会被问到楼市有无泡沫之类的问题,我的回答是:泡沫肯定是有的,但破不破是另外一回事。在1989年的北京和上海,每平方米1900元可能是有泡沫的,在2005年每平方米8000元也可能是有泡沫的,但是这些所谓“泡沫”用今天的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来评判,就真的算是“钢制泡沫”了。
所以,泡沫需要从动态和发展的角度来观察,就像一杯肥皂水,水面上有一些肥皂泡是正常的,随着经济、货币的总量和居民收入、财富的水位不断升高,原来泡沫就成为水体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在经济、收入处于持续上升的阶段,要想等到某一个合理的房价再入手,收入增加总是追不上房价上涨,如果果断入手,则后面增加的收入可能使得已成交的房价变得可承受。
可以想象,如果一个购房者在1989年就借款买入每平方米1900元的房子,相信他早在此后10年内就已经全部还清,而不是报纸预测的100年,而如果24年以来,他每年都认定房价有泡沫而不出手,那么很可能到现在也仍然没有买到房。
人们通常用房价收入比来判断房价的合理性,以至于在2012年一季度还有人计算出所谓的“总理房价”,北京为4387元/平方米,上海为4831元/平方米,也就是说在此之上的都是泡沫。这样的测算,估计除了引人眼球,没有多少人会认同。
那么,实际的泡沫又有多大呢?其实找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如何为房价收入比的分母选择统计数据,也并非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需要考虑很多特殊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收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由于中国的现金交易量极大,居民存在较多灰色收入,而这部分收入是无法准确计量的。此外,居民改善性购房的购买力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出售旧房,而这些旧房并非以市场价购入,旧房变现取得的高额收益并未计入居民收入数据之中。
例如一个公务员在1998年房改时获得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宅,今天以每平方米3万元的价格售出,获利近300万元,如果把这笔获利摊算到过去15年,相当于每年收入增厚20万元,仅此一项就很可能超过他的表面收入。当然这部分收益往往会被用于改善性购房再度投入市场。
第二个因素是收入未来增长的幅度,其实房价收入比与股票的市盈率在某些方面比较类似,如果一只股票的业绩成长性很好,就可以支撑较高的市盈率,同理,如果未来预期收入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则现时就可以支撑较高的房价收入比。
第三个因素是中国家庭内部资助购房的普遍性,以“男方买房,女方装修”或“男方买房,女方买车”为代表的家庭内部转移支付已成习俗,而这些转移支付在中国的传统家庭伦理中,大多是不需要以金钱归还的。
第四个因素是地区差异的存在,由于较高级次的城市往往对民间财富有着如同“黑洞”一般的强吸引效应,高收入人群向核心城市聚集很难完全解释为投资性、投机性需求,这些人的财富和收入很多并未统计在房产所在城市中,而这些收入也是推高核心城市房价收入比的重要力量。
泡沫是一种常态
泡沫究竟有多大,可能要等到泡沫真正破灭以后才知道。
1990年代初,香港房价飙升,从1991年到1997年房价上升4倍左右,1997年泡沫破灭,此后6年房价一路下跌。
中原编制的房价领先指数1997年10月最高达到102.93点,2003年8月下降到31.77,下跌了69%。
根据美联统计的大型屋苑加权平均房价,1997年10月香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价格为每平方尺6159港元,2003年8月降到每平方尺1972港元,降幅为68%,两者大体相当,也大致可以理解为1997年高峰时房价中有68%~69%的泡沫。
按照1997年香港二手房平均每宗成交价格386万港元、购买私人楼宇(即不含公屋)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数2.2万港元计算,房价收入比为14.6。而按照全口径来计算,房价收入比大约为18,到2003年低谷时,房价收入比调到大约5.9倍,回到所谓“泡沫国际标准线”的6倍以下。
但问题是,2003年之后房价又开始逐步回升,到10年后的2013年5月,按照二手房平均每宗成交价498万港元、私人楼宇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数3.09万港元计算,房价收入比达到13.4,与1997年已经十分接近。
所以,如果把最低谷的房价收入比作为没有泡沫的情形,那么有泡沫就成为一种常态,不是有没有泡沫的问题,而只有泡沫大小以及是否破灭的问题。
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平均房价收入比在8-10倍,而一线城市则达到15-20倍,后者已经超过当时香港房地产泡沫破灭时的数据。那么,为什么内地的房地产泡沫并未破灭呢?除了有前述收入的各种支撑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因为杯子里的水还一直在上涨,也就是经济总量、居民收入仍处于高增长的阶段,这抬高了泡沫的底部,同时货币超发、宽松信贷、本币升值,以及贪婪与恐惧的心理也把泡沫本身吹大,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泡沫的顶部。
此外,政府也实施各种调控手段,虽然这些手段不会让泡沫完全抹掉,但会抑制或延缓泡沫继续吹大。但是,调控的工具是掌握在人手里的,而人不会有意让泡沫真的破灭,实际上如果没有2008年四季度到2009年上半年的救市措施,房价泡沫很可能已经在那一次危机中破灭。
那么泡沫会不会破灭呢?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尤其是当泡沫升高只是因为泡沫吹大,而代表实体经济和收入的水位突然滞涨的时候。前面提到关于收入的四个因素,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阶段。
第一,随着反腐、财产公开和社会进步,灰色和隐形收入将受到遏制,而福利分房带来的一次性收入增厚效应将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
第二,居民收入增长将遇到瓶颈,因为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在国际市场中的比较优势已开始消失,就如同高成长公司的业绩增速下滑(即便绝对数仍在上升),必然导致市盈率回调一样,如果收入增速下降,房价收入比将回归。
第三,家庭内部的转移支付是以牺牲上一代甚至上两代晚年福利为代价的,而且总归是要还的,有的是受资助者自己来还,有的则是由社会来还。
第四,由于污染、交通、食品安全等的恶化,国内的核心城市对财富的吸引力将不像原来那么强大,一部分高收入者的收入将不再支撑核心城市的高房价,而是转而支持各方面可信赖的移民国家,给它们的房价收入比做分母去了。
泡沫破灭需要催化剂
从2005年开始,每年春天都是房地产调控出新政的季节,2013年也不例外,但这一年征收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新政效应却让人大跌眼镜,房价不降反升,而且如同当年的“70/90”政策一样,除了少数地方,被大多数地方政府化于无形。
尽管一些地方政府无奈地祭出了行政“限价令”,卖什么价格不再听市场的而必须听市长的,但是仍然阻挡不了买卖双方抢购房子和土地的热情,在行政限价的情况下,广州和北京2013年5月的房价同比上涨超过15%,如果按照没有行政管制的二手房成交价格来计算,北京的房价大约比一年前上涨了30%,甚至有学区房标出每平方米30多万元的价格,一线城市的地价和房价已经全面超越上一轮高峰2009-2010年。
当开发商一次次犯的错误都一再被验证为只对不错的时候,当市场已经无惧于调控,“十年九调,越调越高”形成广泛共识,却无视经济周期的时候,危险可能就真的不远了。
中国房地产至今仍未经历过一个完整的繁荣与衰退的周期,这归功于调控,也归责于调控。今天,一些诸如鄂尔多斯康巴什、天津响螺湾、京津新城、常州武进等鬼城的出现表明区域性的泡沫已十分明显,以北上广深为代表的一线城市房价,如果无视经济红利消失、不确定的发展因素,仍然急速赶顶,一场全国性危机爆发的概率将会越来越大。
泡沫的破灭往往需要催化剂或者导火索,例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触发了香港房地产泡沫的破灭。
2005年,号称要做“世界枢纽”的迪拜“大干快上”搞房地产,经过2006-2007年的房价暴涨,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后见顶回落,迪拜政府最终于2009年下半年宣布债务违约,房价最深跌幅达50%。
这一“郁金香式危机”的重现,验证了本人在一篇题为《为什么是迪拜?郁金香知道答案》(见《中国房地产报》2005年11月)的文章中表达的担忧。那么,中国房地产的“黑天鹅”又会是什么呢?
迈克尔·波伦在《植物的欲望》中说:“每一个泡沫或早或晚都要破灭的,狂欢的持久将意味着社会秩序的完结。”虽然泡沫不是一个好东西,但泡沫破灭则是一个更坏的结果。
但愿中国的经济增长动力依然强劲,房地产自身的泡沫不再吹大,而是让实体水位的上涨来支撑泡沫,让泡沫最终成为水体的一部分。但愿等我们有一天回头看的时候,今天的房价泡沫,只不过是1989年每平方米1900元的“泡沫”翻版。
作者供职于香港中资集团
(原标题:泡沫是否终将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