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旭
近日,一桩公积金案颇受关注。5月15日,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车世刚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束的日子被带走“双规”。离任审计爆出,在其任职的2003-2013年4月间,车世刚及部分下属涉嫌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高达11.25亿元。据查其造成损失至少千万元。车世刚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渎职罪等,被移交检察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颇让人惊诧。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居然可以将11亿资金玩弄于股掌之间,而且这钱既不是政府的、也不是企业的,而是属于当地几十万百姓的。有个词语可以非常贴切地形容这种行为:监守自盗!
近年来,房地产管理体系中,有两个政府部门的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比较严重:国土管理部门与公积金管理部门。即便放在整个政府体系中,这两个部门贪腐案的发案率,也比较显眼。原因也简单,房地产开发最需要两样东西:一是地,二是钱。国土局管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管钱。因掌管核心资源分配,故易滋生贪污腐败。
近十多年来,在公积金条线上“翻船”的官员数不胜数,其中最有名的是此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2005年,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判死刑。值得关注的是,从挪用金额上看,通化公积金案比郴州高十倍,但贪污金额尚不清楚。
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是,为何一些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任们,还在“前仆后继”地犯案?从经济学上分析,这意味着在这个位置上“做坏事”的收益远大于损失,违法犯罪的成本较低。关键点是两个:一是容易来钱,二是监管不严。这就涉及公积金制度的两大缺陷之一:管不住“管家”。公积金制度的另一个缺陷是受益群体不公平,本文对此不作赘述。
为何“管家”好赚钱?绝大部分企业的经营与发展,都要借贷融资,靠资金杠杆才能获得更多利润。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包括央企在内的国企,发展势头远好于民企,原因之一是前者融资成本远低于后者。而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需求远大于其他诸多行业。从2003年调控房地产以来,国家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控制总体呈收紧态势,很多中小开发商已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不得不求助于利息更高的房地产信托、私募基金、民间融资等。
公积金也是钱,而且还很多!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为2.1万亿元。同样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房产开发贷款余额2.7万亿元。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积金余额,从几亿到上千亿不等,多者如上海已超2000亿元。而且,很多地方存在明显的资金闲置现象。很多急于融资的开发商,自然盯上了这块肥肉。
然而,国家对公积金的使用却有严格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用。一是,职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二是,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此条例中,根本就不允许将公积金用作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过,2009年国家出台《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年确定了28个城市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2012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新增加64个城市,其中就包括通化市。
那么,公积金管理者们如何获利?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伪造职工提取凭证,比如伪造个人购房需要提取的相关凭证,实际上将资金借贷给了开发商;二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为幌子,将资金用于非保障房项目。目的只有一个:把钱借给开发商,获取好处。自2003年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十年间,车世刚一直在干这种事。
公积金领域“苍蝇”多的另一个原因,是“苍蝇拍”成了摆设。2002年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挪用住房公积金要依法追究挪用公款罪或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然而,车世刚一直在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而且,十年间,群众屡屡进行举报,审计部门多次要求纠正,但直至其退休之际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部门才采取行动。太晚了,上千万元损失恐怕难以挽回。
问题根源在于制度漏洞。公积金产权属于职工,但交钱和用钱,都受到限制,没有自主性。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是一个“管家”,但其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主人”却不知情。而一个公民把钱存到银行,他至少可选择存多久、何时取,也可以提前支取。如果一家银行的支行行长,总是违规挪用存款用于炒股,或放贷给亲友,即便侥幸没发生亏损,多数情况下也会被分行、总行监管部门发现并查处。
而公积金,属于金融领域,却不归央行和银监会管理,只是住建部代管。从住建部至省级、市级、县级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各级之间只是松散的关系,并无类似商业银行的那种严谨体系。住房公积金一直采用属地监管模式,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账户余额等由属地政府负责监管,名义归本级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实际上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成了“山大王”。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这么一大笔私钱,管理上却落入官官相护的套路,确实容易出现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住建部一直在推进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2012年2月,住建部曾提出力争2012年年末将该监管系统覆盖到全国100个城市,主要是进行监控,以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由此打破住房公积金账户仅由属地政府监管的传统格局。与此同时,住建部也在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公积金制度积弊较多,很多违规犯法行为,主要源于“根部溃烂”。必须改革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自上而下的逐级监管力度,同时做到执行必严、违法必究,绝不能任由那些躺在民众“粮堆”上的管理员,硕鼠般胡吃海喝,偷盗挥霍。
(作者系房地产研究人士)
(原标题:公积金监守自盗须从根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