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昭:薄熙来案为中国法治改革提供契机

2013年07月26日10:39  海外网

  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由济南检察院提起公诉。毋庸置疑,薄熙来案是一起原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嫌犯罪的严重刑事案件,在国内外都给中共造成了恶劣影响。然而,对薄熙来案的依法处理,彰显出中国执政党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传递出中国法律治国的决心,同时也是中国进一步推动法治进程的契机。

  中国的现实表明,只有领导人敬畏法律尊严,法律才可能在老百姓心中有威信,司法才有公信力。中国自上而下的政治体系,使中国上层的政治示范效应尤为突出。

  从1997年中共“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到2011年中国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都向世人昭示中国执政党坚定法治的决心和意志。法律学者、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认为,过去三十年,中国政治昌明的主要成就表现在法制上,即形成了法律体系,亦即形成了制度体系,而今后十年及三十年,中国政治发展的主要任务,则是形成法治体系,即在依法执政的前提下,最终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简言之,即从法制(rule by law)国家到“法治”(rule of law)国家。

  在当今中国,有一个明显现象,那就是百姓“信访不信法”。信访制度,是中共加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一种重要机制。但是,近年来,中国执政党越来越感受到信访带来的压力,突出表现在维稳。尤其是国家重大活动期间,来北京上访的民众数以万计。其实,信访制度的更可怕后果是,问题得到解决则已,一旦未得到解决,信任危机便由地方转移至中央。这也是近些年多名学者建议,逐步改革甚至取消信访制度的一大原因。

  现在回到问题的症结,为什么老百姓不相信法律?以笔者之见,很重要一个原因即是,现实中,一些权势阶层往往无视法律,没有敬畏感。这在老百姓心中形成一种信念:法律大不过权力。所以,中国需要领导人带头维护法律尊严,让老百姓看到以及相信:任何人都应敬畏法律,否则就要面临相应的惩罚,没有人可以例外,更没有“特殊党员”。

  长期主管政法领域的中国前领导人乔石在《乔石谈民主与法制》一书中就曾指出:“大家都得依法办事。宪法和党章都规定了,党也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领导制定的法律,党不遵守谁遵守?你如果不把法律当一回事,还能叫老百姓遵守法律吗?”。

  薄熙来案被正式提起公诉表明,领导人违反法律,也绝不姑息,中国共产党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公器私用。这是一个给人民传递法治决心的信号,是在全社会树立法律威严的契机。

  中共十八大报告已经明确指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当前,与其说中国百姓是要民主,不如说是要法治。某种意义上,正因为法治还不够彰显,权利诉求渠道还不够通畅,才导致他们声称要为自己做主。无论是从政改难度和可行度来说,法治改革都是最优先的选择。某种意义上,薄熙来案也有其正面影响,即为启动中国真正大胆的法治改革提供了机会。重树法律在百姓心目中的威严,薄熙来案正是一个契机。

  (张广昭,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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