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刚:查办“气功大师”王林应注意的事项

2013年08月09日10:36  东方早报

  金泽刚

  江西“气功大师”王林的事还在继续发酵。

  先是8月4日,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称,王林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立案调查。王林曾经的弟子皱某举报称,王林持有一支五连发来复枪。还有人目击王林在“王府”后院持枪打鸟。紧接着,8月6日,曾接受王林“气功治病”的一位人士向江西省卫生行政部门实名举报称,王林曾为其发功治病,他花费六万元而病情不见好转。

  8月7日,有报道称,江西省公安、工商等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省法制办建议设专案组查王林“七宗罪”,包括重婚、偷税、非法行医、诈骗等。不过,江西省法制办负责人对此予以否认,强调省法制办并不具有协调案件调查的职能。

  与此同时,王林也没有“被动挨打”,他在网上回答了众多焦点问题。

  他称自己从没有说过有“神功”,只是会民间“杂耍”,在二三十年前的特殊时期,以此表演谋生,并因此还被判诈骗罪。王林还说,应病人家属一再请求,他有时也用气功推拿术加草药给人看过病,这样的事情一年最多只有一两次。有些治好了疑难杂症的病人事后送的红包,推脱不掉时也收过,但从来没有对外宣传过收钱治病。

  他并称自己不靠这个赚钱。而对巨额财富从何而来,王林解释说,他在我国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有许多朋友,有时和他们一起做点生意。另外,有点钱就喜欢买房子,这十几年在国内外都有做一些房地产投资,行情好赚了不少。

  在这里,王林的说法漏洞不少。在该事件暴露之前,对“气功大师”等称谓,王林一直是欣然接纳的。现在受到质疑了,就说自己从没说过有“神功”,那当初给人看病的时候,给人说清楚了吗?

  事实上,这些年来,王林对于“大师”、“神功”等头衔以及别人的吹嘘,是“照单全收”的,这正好说明他今日之所言还是不尊重事实。王林还把以前被判诈骗罪归咎于所谓“特殊时期”,大有被冤枉的意思。殊不知,诈骗犯罪的含义在哪个年代本质都一样。反而,我们有理由怀疑,王林出狱后的骗术是不是吸取了以前的“教训”,比从前的手段更高明、更隐蔽了。说到底,关键在于,你发功治病之术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司马南戳你的时候,你该出来理直气壮地回应的。

  再看王林对自己财富的解释。王林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自己的钱都是老老实实挣的,从来没有拿那些向自己寻求帮助的官员或病人的钱。”现在他却一再强调自己是香港人,与东南亚等地的外国人做生意。“把问题扯到国外去”看你怎么查,似乎是王林说明可疑财富的主要招数。做点生意,投资房地产,当然无可厚非。但一旦涉嫌犯罪后,仔细查起来,就不是这种虚招能应付得了的。实践中,一些洗钱的犯罪分子最爱说自己做的是房地产等正当生意。

  如今,基于实名举报,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行医的事实已经显露出来。对于前者,我国《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1支,或者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就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

  至于非法行医,我国《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更要重罚。

  如果对王林曾非法行医的举报(举报者不止一人)被查证属实,王林就有非法行医之嫌。非法行医罪要求“情节严重”,如果非法行医的对象众多,骗取大额治疗费用,且毫无效果,甚至贻误病情的,应属“情节严重”。同时,王林虚构治疗手段和效果、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如果卫生行政部门在查处非法行医过程中,发现王林涉嫌诈骗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至此,我们不能不思考,一个涉嫌犯罪的“大师”如何能辉煌这么久?很显然,王林准确地拿捏住了一些官员、明星和商人的精神命脉,借他们进行自我包装,在钱权运作方面,又技高一筹。给外国元首治病,为国内高官发功,结识刘志军等政界要人,与明星合影留念,一边放高利贷一边建庙宇做慈善……靠着影帝级的演技,王林构建起强大的关系网。在种种繁荣景象的蒙蔽下,谁还会想到这样的名人会涉嫌犯罪呢?当地一些官员甚至有求于他(想借他的光),即使有的受骗者想举报,也只能知难而退,地方司法机关更不会主动“得罪”这种名人。就此而言,地方司法机关的“法眼”还需要增强辨识力,不能老是走在媒体和舆论的后面。

  目前,抓紧对王林涉嫌非法持枪和非法行医的调查乃当务之急。但有以下几点是值得关注的:

  其一,调查人员的选择。王林在当地经营多年,加上其拥有香港身份,很可能培育了深厚的关系网,此次调查无论是否组织有多方人员参加的工作组,具体调查人员的确定是个问题。至少可以考虑由萍乡之外的人员或者机构进行调查,由省里统一协调指挥。

  其二,调查王林要把握时机。目前,王林人已溜走,“王府”二字已拆除,看来他早就开始应对调查了。如果行动迟缓,只怕有利于王林家人销毁相关证据,阻碍案件的查证工作。

  其三,认清王林的招数。针对舆论讨伐,王林现在的策略是尽量回避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能不认的就不认;极力把自己与国外挂上钩,增加涉外因素;还有装作受害人模样,甚至声明自己“爱国爱家乡”,调查者不能被这些招数所麻痹。

  其四,不排除查王林查出案中案的可能。王林承认自己做过官商的掮客,恐怕还不止一次。这里面很可能存在腐败猫腻。对此,有关部门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有再硬的骨头也要啃下去,“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不要辜负公众的期待。

  最后,调查处理王林,也应该公开透明,王林究竟是否有罪,现在还只是一种嫌疑,我们需要一个公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果。总之,“王林事件”万不可成为烂尾新闻。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标题:查办“气功大师”王林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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