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避免政社分开成为形似神异式的改革,试水的同时就要准备好接力棒。在实体分离的第一步走出来后,还需要做好制度上的安排。
今年9月起,北京市民政局下属的6家协会,将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脱钩,彻底告别吃“皇粮”的日子,获取经费须通过承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来实现。民政部门将对项目执行过程全程监督并开展绩效考核,能力不够者将被淘汰。
主动在自己身上“割肉做实验”,率先启动政府职能转移,北京市民政局提供了一个先行样本。在可能的领域向社会放权,是简政放权已确立的方向;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是国务院“约法三章”的内容之一。地方政府部门在这些领域主动改革,可以为政策落地积累经验,创造条件。相对而言,民政部门对应的社会管理事务更加冗杂,放手那些管不过来的事是应有之义。比如,北京市民政局此次“切割”出去的社区服务协会、社工协会、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等,完全可以通过社区自治实现功能优化和服务增值,而无需政府部门攥在手中。长远来看,这种切割,对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来说都是一种解放。政府部门可以减轻财政压力,提高行政效率,社会组织则可以通过自主成长,真正壮大起来。
当然也要看到,由于过去政府部门涉猎范围过大,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将原先归口于政府管理的事务向社会组织一次性转移,现在存在不少不确定性。社会组织有序承接管理事务需要时间,因此,现阶段采取过渡性方案试水政社分开,并不难理解。此次北京市民政部门下属6家协会的改换门庭,事实上并未与政府部门完整切割。从经费来源看,尽管协会不再享受财政拨款,但可以通过项目申报得到钱。从今后政府要购买的社会服务看,新转为社会组织的这些协会,能够生产什么样的服务,政府部门是以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服务,还是习惯性向这些前血缘组织定向购买服务,还未可知。
由此产生的担心是,如果协会向政府申报的项目经费没有严格的评估机制,那么即使实行项目申报制,与此前的财政拨款有什么区别?如果政府部门购买的服务是指定价格、指定购买,那么变身为社会组织的协会与在政府部门内又有何区别?如果政社分开演变成上述这种情况,将不利于政府部门放权,妨碍社会组织在竞争中成长。
避免政社分开成为形似神异式的改革,试水的同时就要准备好接力棒。在实体分离的第一步走出来后,还需要做好制度上的安排。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设计。社会组织生产什么样的服务,需要评估;政府购买谁家的服务,需要公开。形成政社之间的良性契约式关系,而非维护此前的血亲关系,政社分开的效果才能显现出来。
(原标题:试水政社分开需要接力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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