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天价打印费”注解权力微腐败

2014年05月26日11:24  燕赵都市报 收藏本文

  记者近日在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民政局附近三家打印店发现,他们打印加上复印一套离婚协议收费160元,算下来打印一张A4纸的价格是50多元。小小街头打印店,为何收费这么高?(5月25日《楚天都市报》)

  谈到天价复印费并不陌生,比如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卷宗,近万页需支付29000余元的事件曾引发热议。而现实中,有此痛感经历的不在少数。如笔者,几年前儿子住院复印病历也曾遭遇过。因为医保报销的需要,医生要求出院结算完后,统一到指定的病历房去拿。本以为可以直接领取,殊不知医院以原件存档,只能复印为由,十几页的病历便收了二十多元,心里堵得慌,却又不好发作。很明显,医院复印已然将患者的刚性需要,变成了拓展增收的产业链条,将本应享有的权益,当成特殊的商品在兜售。

  天价复印费法院有、医院也有,那么民政部门的加入恐怕不会例外。只不过他们下手更狠,打印和复印一份离婚协议居然敢收160元;同时,行为更隐蔽,打印小店与离婚登记处看起来没有直接的利益瓜葛。但如果没有强烈的指向性暗示,谁会去等着挨宰?

  所以,类似的问题都有共性,一是普遍性,需要提供复印件或者规范文本的部门非常多,二是必需性,带有明显的绑架特征。推而广之,在其他的领域,如档案馆、图书馆、高校,以及行政机关,都有着如此特殊的气场。如若不加以约束,都极有可能泛滥成为个人或者部门牟利的工具。

  医院、高校、图书馆、档案馆、行政部门等都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服务的提供基于公共伦理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其中的一些服务是机构法定的义务,如个案中的离婚协议书,当事人的知情权应充分得到满足;也有一些服务,如医院向病人提供病历、法院向当事人的代理人提供案卷等,都是公民享有的法定权益。在因特殊规定限制的条件下,由获取人支付打印的成本虽然合理,但绝不能变成要挟要价的筹码。

  “天价打印费”注解权力“微腐败”,与很多的公共服务部门“不给好处不办事”的思维如出一辙,属于变相“卡要”,都是一种腐败行为。之所以类似的问题时有发生,根源还在于公共服务机制中对服务对象的权益缺少刚性保护,小到严格规范的收费标准,大到违规收费后的投诉和问责处理,都无据可循。

  天价离婚协议打印费是公共权力寻租的缩影,不能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着眼于完善公共服务制度设计,尤其是监督制约、投诉问责方面,将宽泛的服务固化在为民的空间之内,将公权力哪怕是服务过程中的“微权力”也要关进制度的牢笼。

  □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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