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交通肇事怎可不了了之?

2016年05月28日08:13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李易峰交通肇事应有“下回分解”

  当红明星李易峰驾驶过期临时牌照跑车肇事一事有新进展。5月27日中午,李易峰工作室代表其本人向公众致歉,承认违反交通法规,并愿意接受交管部门处理。(5月27日《新京报》)

  相 比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使用过期临时牌照,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显然小一些;但李易峰涉嫌交通肇事,并致北京东四环路面、大郊亭桥排水管多处受损,事 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再者,李易峰以要飞摩纳哥工作为由,离开事故现场,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值得考量;特别是,其是否存在酒驾等违法行为,有待进一步查 实。可见,李易峰工作室代表其本人向公众致歉,承认违反交通法规,并愿意接受交管部门处理,难以消除公众对这场交通事故的质疑。

  不 可否认,一些明星大腕,自恃是名人,具有非凡的“活动”能力和影响力,因而不惧“以身试法”,甚至完全漠视法律。比如,有的明星竟然把吸毒当成了一种时 尚,一旦犯了事,可以说是前“捕”后继。特别是,一些明星视酒驾甚至醉驾为家常便饭,如高晓松、王志文等先后将车“开进”了拘留所,高晓松更是“开进”了 监狱。

  这次李易峰使用过期临时牌照且涉嫌交通肇事,也是其漠视交通法规的必然;更反映出一些公众人物的心态———我是名人,我怕 谁?或许,在一个明星交通违法被处理的背后,却是更多明星违法之后的“安然无恙”。不得不说,一些公众人物的妄自尊大且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惯坏了明星漠视 法律的坏脾气。所以,尽管在事发之后,李易峰工作室又是真诚道歉,又是誓言旦旦地承诺“愿意接 受 交 管 部 门 处理”,但交通法规的尊严、敬畏生命 的道德底线,李易峰等公众人物真的入脑入心、渗入骨髓了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都应该敬畏法律的公正和威严,都应该珍视自 己和他人的生命,都有责任和义务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作为社会示范群体,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备受人们关注,更应做到心中长悬法律之剑,在遵纪守法上做 出表率。因此,我们期待李易峰交通违法和肇事,应有“下回分解”,受到公正和严厉查处;同时,能够给公众人物带来深刻警示,并成为明星以身试法的结束。□ 张西流

责任编辑:王彦飞

文章关键词: 交通事故 群体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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