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方米罚3元”是对非法占地的纵容

2016年08月31日08:48   中国青年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1平方米罚3元”是对非法占地的纵容

作者:张松超

  执法部门不敢硬碰硬,只想着做做样子、摆摆姿态,怎能奢望违法者知难而退呢?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1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京华时报》8月30日)

  违法占用林地1平方米才罚款3元,如此低的罚款标准让人惊讶。当地国土部门给出的解释是:“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下进行处罚。”

  违法成本太低,对违法占地者难以形成有效威慑,确实是违法占地层出不穷的原因。但是,除了罚款就别无他法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面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国土部门只管开罚单,看似是依法行政,实质却暴露了自己的懒政姿态。执法部门不敢硬碰硬,只想着做做样子、摆摆姿态,怎能奢望违法者知难而退呢?

  对违法占地的行为,不仅要处罚违法者,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土地恢复原状,亦需要对相关部门进行问责。这并非没有先例。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过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侦查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有人非法占用耕地,在国土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后,违法者依旧我行我素,国土部门也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针对国土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检察院将国土资源局告上法院,追究其“不作为”的责任。

  违法成本太低,根本就不是非法占用耕地的理由,其背后更突显了相关部门的不作为,甚至是对违法者故意包庇。要为之承担责任的人,肯定不能只是违法者。

责任编辑:刘灏

文章关键词: 非法占地 执法部门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