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与城管“百人对峙”算不算寻衅滋事?

2016年12月09日14:52   新浪新闻 收藏本文

  原标题:交警与城管“百人对峙”算不算寻衅滋事? | 新京报社论

  作者:刘雪松 来源:公号“新京报社论”

  据北京时间报道,11月19日,河北磁县交警大队长疑因责骂当地一名城管执法员,引发县交警队和城管局人员大规模对峙。

  交警与城管之间的冲突,这些年并不罕见,但像河北磁县这样冲突到两个部门“百人对峙”,并且城管队员动用铲车、钩机挖沟、围堵交警大队这等奇葩地步的,还着实少见。

  据报道,引爆冲突的直接原因,疑似交警大队长连日红的一句“妈了个X”,尔后,县城管局长索维付亲赴现场指挥,直接将交警大队围堵。

现场图,图源北京时间现场图,图源北京时间

  两个部门之间,本可以找法规文本来对照处理的事,最终成了两个部门“一把手”亲自组织、在民众面前一点遮掩都没有的一场公开对峙。各自的执法权力用到这个份儿上,也是任性。

  不过,一看到“百人对峙”,我们经常会联想到几个词——“寻衅滋事”或者“扰乱社会秩序”。按照我国《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然而,事情过去了20天,涉事交警大队长连日红对媒体表示,县委已责令涉事双方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12月7日,磁县宣传部向“北京时间”证实,目前两单位已做出书面检查,对于其他处理结果,目前还未公布。

  这不禁让人对比,假如这是一场普通公众、由于普通事件引发的有组织性的冲突,当地党委、政府和执法部门会是怎样的一种处理方式?不知是各自批评几句了事,还是当成群体性突发闹事施之于法。

  抛开涉事双方的公职身份来看,这件事情本身就不小,而牵扯到权力部门,事情的性质理应更严重。要知道,整个对峙,无论斗气还是斗法,已经把政府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的形象给斗得一败涂地。

  政府部门、执法机构之间的一言不合尚能如此撕破脸面,这要在执法中面对不服处理的被执法对象也这么任性撒气,岂不是瞬间把对方收拾得服服帖帖?

冲突发生地,图源北京时间冲突发生地,图源北京时间

  事实上,这种担忧不是没来由的。今年元旦期间,一段磁县城管暴力执法、殴打老人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引发网友的震惊与围观。其出手之狠,被网友评价为“胆战心惊”。

  磁县两个执法部门之间发生的“百人对峙”事件,是典型的“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个巴掌都很硬。它一方面暴露了两个部门自上而下的群体执法权力之任性,另一方面暴露了两个部门在执法体系中既各占地盘、又纠结不清的设计缺陷。

  这也是全国各地时常发生城管与交警冲突的重要原因。它露出的,既是执法部门权力任性的本身法治短板,也是执法体系设计的弊端。

  当这两个部门的冲突,往往在公众一边看着发笑、一边看着心颤的时候,靠出了事情各批评几句,一点意思都没有。如今,这两个部门“摊上事儿了”,我们就看咋处理吧。

 

责任编辑:魏巍

文章关键词: 交警 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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