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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报

公安部负责人谈缉私警察职责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月6日 11:13 华声报

  公安部负责人五日表示,组建缉私警察队伍,是中共
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中国走私犯罪的严峻形势作出的重
要决策,目的是要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政
治、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这位负责人说,缉私警察队伍实行由海关总署与公安
部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走私
犯罪侦查局设在海关总署,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
也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缉私警察编制统一纳入公安编
制序列,经费由中央财政列支。

  缉私警察的主要职责范围是:

  ——在中国海关关境内,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
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
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

  ——对海关调查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
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

  ——接受地方公安机关(包括公安边防部门)和工商等
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
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

  ——负责查处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走私武器、弹药、
毒品、伪造的货币、淫秽物品、反动宣传品、文物等非涉
税走私犯罪案件。

  ——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对经侦查不构成走私罪的和虽构成走私罪但司法机关依法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交海关调查部门处理。

  ——在地方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负责制止在查办走私
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和危害
缉私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构
成其他刑事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依法受理、查办与走私犯罪案件有关的申诉,办
理国家赔偿。

  ——承办国务院及海关总署、公安部交办的重大走私
案件和其他事项。缉私警察不承担维护地方社会治安、打
击其他刑事犯罪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