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是两会上经常出现的话题。作为人民民主
权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对此历来重视,“重大事情让人
民知道”,就是对知情权的确认。而政协委员徐如镜在发
言中从信息业发展的角度触及知情权的话题,则令人耳目
一新,发人深省。
徐如镜委员说,当今世界上拉动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
是信息技术,但我们现有法规和观念环境对信息服务业的
发展很不利:我们有保密法,却没有配套的信息公开法规,
因而信息上网共享无法可依,而大量已经经过收集加工的
信息放着不用,造成信息共享困难重重。而这方面差距的
拉大,受害的恰恰是国家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类已经
进入了信息时代,没有必要的信息开放,就不可能有真正
的经济开放。
20年的改革开放,使我们打开了不少物流市场的壁垒,
都认为那是阻碍经济发展的;但是,信息的壁垒同样阻碍
经济的发展,在信息时代尤其如此。一些地方和部门,也
许从来觉得知情权是一个很“虚”的权利,对此不那么认
真迫切;有的为了局部利益,也不愿意落实社会公众的知
情权。他们没有想到这是对经济发展的束缚,也许因为缺
少的正是这样一个站在当代最新技术和经济发展前沿的视
点。
在一个发展的时代里,人民,不仅需要对事关自己利
益的决策“知情”,更需要在“知情”中获得自己发展的
机会。从这样一个视角看知情权,就能感到:人民的民主
权利不是空的———不仅仅意味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而
且同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直接(或间接)相关。“知
情权”,也是一种经济权利、发展权利。曾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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